精編國家開放大學電大??啤缎谭▽W(1)》期末試題標準題庫及答案(試卷號: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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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國家開放大學電大??啤缎谭▽W(1)》期末試題標準題庫及答案(試卷號:2107) 最新國家開放大學電大專科《刑法學(1)》期末試題標準題庫及答案(試卷號:2107) 考試說明:本人匯總了歷年來該科的試題及答案,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標準考試題庫,對考生的復習和考試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會給您節(jié)省大量的時間。內容包含:選擇題、填空題、名詞解釋、簡答題、案例分析。做考題時,利用本文檔中的查找工具(Ctrl+F),把考題中的關鍵字輸?shù)讲檎夜ぞ叩牟檎覂热菘騼?,就可迅速查找到該題答案。本文庫還有其他網(wǎng)核、機考及教學考一體化試題答案,敬請查看。 一、選擇題(每小題至少有一個正確答案。
2、請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字母填入題目括號內。多選、少選、錯選均不得分。) 1.刑法第93條規(guī)定“本法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這種情況屬于( )。 A. 司法解釋 B.立法解釋 C.論理解釋 D.文理解釋 2.我國刑法典分則“侵犯財產罪”一章規(guī)定有13種具體犯罪,這些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體屬于( )。 A. 一般客體 B.同類客體 C.直接客體 D.復雜客體 3.某甲因交通肇事將某乙撞傷,為了盡快逃脫,便將流血昏迷的某乙拖入路邊樹林。某乙失血過多死亡。
3、對于某乙的死亡,某甲的行為屬于( )的犯罪。 A. 疏忽大意的過失 B.過于自信的過失 C.直接故意 D.間接故意 4.某甲已滿15周歲不滿16周歲,當其犯( )時,應當負刑事責任。 A.盜竊罪 B.敲詐勒索罪 C.放火罪 D.搶劫罪 5.自動放棄犯罪的犯罪中止的特征是( )。 A.時空性 B.自動性 C.有效性 D.徹底性 6.某甲搶劫殺人的行為觸犯7兩個刑法條文、兩個罪名,實際上只構成搶劫罪一個罪。這
4、種情況在刑法理論上稱為( )。 A.想象競合犯 B.法規(guī)競合 C.結合犯 D.吸收犯 7.判處罰金,應當根據(jù)犯罪分子的( )決定罰金數(shù)額。 A.犯罪所得 B.犯罪性質 C.犯罪情節(jié) D.犯罪人經(jīng)濟狀況 8.被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zhí)行( )以后,可以假釋。 A.五年 B.十年 C.十五年 D.二十年 9.根據(jù)屬地管轄原則,所謂在中國領域內犯罪,是指( )。 A. 犯罪的行為和結果均發(fā)生
5、在中國領域內 B.犯罪人和受害人均在中國領域內有居所 C.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fā)生在中國領域內 D.犯罪人或者受害人有一方在中國領域內有居所 10.犯罪的最本質特征在于它是( )。 A. 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B.違反法律的行為 C.觸犯刑律的行為 D.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 11.某甲已滿15周歲不滿16周歲,當其犯( )時,應當負刑事責任。 A.盜竊罪 B.敲詐勒索罪 C.放火罪 D.搶劫罪 12.生理醉酒后犯罪的人屬于( )。 A. 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
6、 B.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 C.相對無刑事責任能力人 D.減輕刑事責任能力人 13.我國刑法規(guī)定,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 )處罰。 A. 從輕或者減輕 B.從輕、減輕或者免除 C.減輕 D.從輕 14.死刑不適用于( )。 A. 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人 B.審判時不滿18周歲的人 C.犯罪時懷孕的婦女 D.審判時懷孕的婦女 15.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最低為( )。 A.三個月 B.六個月 C.一年 D.二年
7、16.犯罪行為有連續(xù)或者繼續(xù)狀態(tài)的,追訴期限從( )之日起計算。 A.犯罪 B.犯罪行為停止 C.犯罪結果發(fā)生 D.犯罪行為終了 17.刑法第93條規(guī)定“本法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這種情況屬于( )。 A. 司法解釋 B.立法解釋 C.論理解釋 D.文理解釋 18.下列情況中,我國刑法有溯及力的是( )。 A. 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而刑法不認為是犯罪 B.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而刑法認為是犯罪
8、 C.當時的法律和刑法均認為是犯罪但當時的法律處刑比刑法輕 D.當時的法律和刑法均認為是犯罪但當時的法律處刑比刑法重 19.犯罪行為的兩種基本表現(xiàn)形式是( )。 A. 故意行為與過失行為 B.主行為與次行為 C.作為與不作為 D.主動行為與被動行為 20.某甲在行車中不小心將某乙撞傷,為了盡快逃脫,便將流血昏迷的某乙拖入路邊樹林。某乙失血過多死亡。對于某乙的死亡,某甲的行為屬于( )的犯罪。 A.疏忽大意的過失 B.過于自信的過失 C.直接故意 D.間接
9、故意 21.自動放棄犯罪的犯罪中止的特征是( )。 A.時空性 B.自動性 C.有效性 D.徹底性 22.數(shù)罪并罰時,管制最高不能超過( )。 A. 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23.對于被判處( )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A.無期徒刑 B.死刑 C.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D.驅逐出境 24.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zhí)行( )以后,可以假釋。 A. 五年 B.十年 C.十五年
10、 D.二十年 25.根據(jù)屬地管轄原則,所謂在中國領域內犯罪,是指( )。 A.犯罪的行為和結果均發(fā)生在中國領域內 B.犯罪人和受害人均在中國領域內有居所 C.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fā)生在中國領域內 D.犯罪人或者受害人有一方在中國領域內有居所、 26.按照( )劃分,犯罪客體分為簡單客體和復雜客體。 A. 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系的范圍 B.犯罪行為直接侵犯的具體社會關系的單復 C.犯罪行為對具體社會關系的侵犯次數(shù) D.犯罪對象的多少 27.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 )處罰。 A. 從輕
11、 B.減輕 C.從輕或者減輕 D.減輕或者免除 28.犯罪既遂是指( )。 A.犯罪結果已經(jīng)發(fā)生 B.犯罪人的目的已經(jīng)達到 C.犯罪行為已經(jīng)完成 D.犯罪行為已經(jīng)具備某種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 29.某乙沒有實行某甲教唆的犯罪,對某甲可以( )。 A.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B.減輕處罰 C.免除處罰 D.不予處罰 30.某甲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同時應被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對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應為( )。 A.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B.一年
12、以上八年以下 C.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D.與主刑期相等 31.死刑緩期執(zhí)行期滿,可以減為有期徒刑的條件是( )。 A.沒有故意犯罪 B.確有悔改 C.確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現(xiàn) D.確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 32.某甲被判處無期徒刑,依法假釋時,其考驗期限為( )。 A.五年 B.十年 C.十五年 D.二十年 33.刑法條文中的“但書”表示的是( )。 A.對前段的補充 B.對前段的限制 C.對前段的強調 D.是前段
13、的例外 34.按照( )劃分,犯罪客體分為一般客體、同類客體和直接客體。 A.犯罪行為的多少 B.犯罪行為侵犯具體社會關系的次數(shù) C.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系的范圍 D.犯罪行為所直接侵犯的具體社會關系的多少 35.盲人犯罪后可以( )。 A.不負刑事責任 B.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C.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D.減輕處罰 36.犯罪既遂是指( )。 A.犯罪結果已經(jīng)發(fā)生 B.犯罪人的目的已經(jīng)達到 C.犯罪行為已經(jīng)完成 D.犯罪行為已經(jīng)具備某種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 37.對于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當按照(
14、 )全部罪行處罰。 A.集團所犯的 B.他組織、領導的 C.他參與的 D.他指揮的 38.對于被判處( )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A.無期徒刑 B.死刑 C.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D.驅逐出境 39.吳某因犯故意傷害罪、侵占罪,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3年、罰金1萬元,決定執(zhí)行的刑罰時,應當采取( )。 A.吸收原則 B.限制加重原則和并科原則 C.吸收原則和并科原則 D.吸收原則和限制加重原則
15、 40.犯罪行為有連續(xù)或者繼續(xù)狀態(tài)的,追訴期限從( )之日起計算。 A.犯罪 B.犯罪行為停止 C.犯罪結果發(fā)生 D.犯罪行為終了 41.我國刑法典規(guī)定的基本原則有( )。 A.罪刑法定原則 B.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C.懲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 D.適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則 42.犯罪的最本質特征在于它是( )。 A. 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B.違反法律的行為 C.觸犯刑律的行為 D.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 43.某甲已滿15周歲不滿16
16、周歲,當其犯( )時,應當負刑事責任。 A.盜竊罪 B.敲詐勒索罪 C.放火罪 D.搶劫罪 44.避險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 )處罰。 A.減輕或者免除 B.免除或者減輕 C.酌情減輕或者免除 D.酌情免除或者減輕 45.我國刑法規(guī)定,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 )處罰。 A.從輕或者減輕 B.從輕、減輕或者免除 c.減輕 D.從輕 46.某甲搶劫殺人的行為觸犯了兩個刑法條文、兩個罪名,實際上只構成搶劫
17、罪一個罪。這種情況在刑法理論上稱為( )。 A.想象競合犯 B.法規(guī)競合 C.結合犯 D.吸收犯 47.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對于審判時已滿75周歲的人(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不適用死刑;對于( )也不適用死刑。 A.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人 B.審判時不滿18周歲的人 C.犯罪時懷孕的婦女 D.審判時懷孕的婦女 48.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最低為( )。 A. 三個月 B.六個月 C.一年 D.二年 二、填空題
18、 1.刑法就是規(guī)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 2. 我國刑法解決溯及力問題的原則是從舊兼從輕原則。 3. 犯罪構成,就是我國刑法所規(guī)定的,決定某一具體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及其程度而為該行為構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的有機統(tǒng)一的整體。 4. 按照犯罪行為所直接侵犯的具體社會關系的個數(shù)不同,我國刑法理論將犯罪客體劃分為二種,即:單一(簡單)客體和復雜客體。 5.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jīng)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
19、 6.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對不法侵害者實施的不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損害行為,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 7. 刑罰的目的在于預防犯罪,具體包括特殊預防和一般預防兩個方面。 8. 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9. 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能適用緩刑。 10. 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減刑以后,實際執(zhí)行的刑期不能少于5年。 11.刑法學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規(guī)定的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科學。 12. 我國刑法典規(guī)定的基本原則有罪刑法定原則
20、、適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則和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13. 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問題,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14. 按照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系的范圍不同,犯罪客體可以分為三種,即:一般客體、同類客體和直接客體。 15. 防衛(wèi)過當是指在實行正當防衛(wèi)過程中,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因而依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行為。 16.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17. 對于構成累犯的犯罪分子不能適用緩刑和假釋。 18. 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裁定減刑之日起計算:
21、 19.我國刑法條文中的“但書”表示的情況有三種,即:對前段的補充、是前段的例外或者是對前段的限制。 20. 根據(jù)屬地原則,所謂在中國領域內犯罪,是指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fā)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 21.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是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 22.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完全負刑事責任的年齡階段為已滿16周歲。 23.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4.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
22、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對不法侵害者實施的不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損害行為,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 25.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26.對犯罪分子判處罰金,應當根據(jù)犯罪情節(jié)決定罰金數(shù)額。 27. 犯罪分子被減刑以后,其實際執(zhí)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28.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經(jīng)過15(年)年后不再追訴。 29.根據(jù)解釋的效力不同,刑法解釋可
23、以分為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和學理解釋。 30.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犯罪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和應受刑罰處罰性三個基本特征。 31. 犯罪行為的兩種基本表現(xiàn)形式是作為和不作為。 32. 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為人構成犯罪和承擔刑事責任所必需的,行為人具備的刑法意義上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 33. 在實行正當防衛(wèi)過程中,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因而依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行為屬于防衛(wèi)過當。 34. 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4、 35. 我國刑法采用的數(shù)罪并罰原則是以限制加重原則為主,以吸收原則和并科原則為補充的折衷原則。 36.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37.追訴期限通常應當從犯罪之日起計算。 38.根據(jù)解釋的方法劃分,刑法解釋可以分為文理解釋和論理解釋。 39.我國刑法典規(guī)定的基本原則有:罪刑法定原則、適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則和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40.我國刑法解決刑事管轄權范圍問題即空間效力的原則是:以屬地原則為基礎,兼采屬人原則、保護原則和普遍原則中的合理因素。
25、 41. 犯罪的故意有兩種類型,即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 42. 牽連犯,是指行為人實施某種犯罪(本罪),而方法行為或結果行為。又觸犯其他罪名(他罪)的犯罪形態(tài)。 43.數(shù)罪并罰時,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 44.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最低不得少于一年。 45. 根據(jù)屬人原則,我國的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我國領域外犯我國刑法規(guī)定之罪的,不論該罪的法定最高刑是否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均適用我國刑法。 46. 犯罪的過失有兩種類型,即疏忽大意的過失與過于自信的過失 三、名
26、詞解釋 1.特別自首 亦稱準自首是指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為。 2. 直接故意 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必然或者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發(fā)生的心理態(tài)度。 3.時效中斷 是指在追訴期限內,因犯罪分子又犯新罪而使前罪所經(jīng)過的時效期間歸于無效的制度。 4. 一般累犯 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并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 5.刑事責任能力 是指行為人構成犯罪和承擔刑事責任所必需的,行為人具備的刑
27、法意義上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 6. 犯罪的過失 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jīng)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的心理態(tài)度。 7. 犯罪集團 是指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 8. 自首 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為。 9.犯罪 是指嚴重危害我國社會、觸犯刑法并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10. 緊急避險 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
28、、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fā)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個較小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11.連續(xù)犯 是指行為人基于數(shù)個同一的犯罪故意,連續(xù)多次實施數(shù)個性質相同的犯罪行為,觸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態(tài)。 12.累犯 是指因犯罪而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于法定期限內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 13.刑事責任年齡 簡稱責任年齡,是指法律所規(guī)定的行為人對自己實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會行為負刑事責任必須達到的年齡。 14.疏忽大意的過失 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
29、見,以致發(fā)生這種結果的。 15.刑罰 是刑法中明文規(guī)定的由國家審判機關依法對犯罪人所適用的限制或剝奪其某種權益的最嚴厲的法律制裁方法。 16.減刑 是指對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jù)其在刑罰執(zhí)行期間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現(xiàn),而適當減輕其原判刑罰的制度。 17. 犯罪構成 是指刑法規(guī)定的,決定某一具體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及其程度,而為該行為構成犯罪所必須具備的一切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的有機統(tǒng)一的整體。 18. 犯罪預備 是指行為人為實施犯罪而開始創(chuàng)造條件的行為,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著手犯罪實行行為的犯罪停止形態(tài)
30、。 19.主犯 是指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0. 刑罰執(zhí)行 簡稱行刑,是指法定的司法機關將生效的刑事裁判所確定的刑罰付諸實施的刑事司法活動。 21.剝奪政治權利 是指剝奪犯罪分子參加國家管理與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屬于資格刑。 22. 犯罪中止 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行為人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種犯罪停止形態(tài)。 23.數(shù)罪并罰 是指人民法院對一行為人在法定時間界限內所犯數(shù)罪分別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罰原則及刑期計算方法決定其應執(zhí)行
31、的刑罰的制度。 24. 沒收財產 是指將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全部強制無償?shù)厥諝w國有的刑罰方法。 25.犯罪主觀方面 是指犯罪主體對自己行為的危害社會結果所持的心理態(tài)度。 26.正當防衛(wèi) 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對不法侵害者所實施的不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損害行為。 27.犯罪客體 是指我國刑法所保護而為犯罪行為所危害的社會關系。 28.犯罪未遂 是指行為人已經(jīng)著手實行具體犯罪構成的實行行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種犯罪停止形態(tài)。
32、 29.刑罰裁量情節(jié) 又稱量刑情節(jié),是指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裁量刑罰時應當考慮的、據(jù)以決定量刑輕重或者免除刑罰處罰的各種情況。 四、筒答題 1.簡述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的犯罪中止形態(tài)的特征。 答:特征是: (1)時空性。必須是在犯罪過程中放棄犯罪,即必須是在犯罪處于運動過程中而尚未形成任何停止狀態(tài)的情況下放棄犯罪。( 3分) (2)自動性。即行為人必須是自動放棄犯罪。(2分) (3)徹底性。指行為人徹底放棄了原來的犯罪。(2分) (4)有效性。指行為人必須有效地防止他已實施的犯罪之法定犯罪結果的發(fā)生,使犯罪未達既遂狀態(tài)而停止下來。(3分
33、) 2. 簡述我國刑法采用的數(shù)罪并罰原則及其基本適用規(guī)則。 答:我國刑法采用的數(shù)罪并罰原則是以限制加重原則為主,以吸收原則和并科原則為豐}充的折衷原則。(4分) 根據(jù)我國刑法典的規(guī)定,數(shù)罪并罰時應遵守如下基本適用規(guī)則: (1)判決宣告的數(shù)個主刑中有數(shù)個死刑或最重刑為死刑的,采用吸收原則,僅應決定執(zhí)行死刑。(1分) (2)判決宣告的數(shù)個主刑中有數(shù)個無期徒刑或最重刑為無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則,只應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1分) (3)判決宣告的數(shù)個主刑為有期自由刑即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則,即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shù)刑中最
34、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zhí)行的刑期。(3分) (4)數(shù)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采用并科原則,附加刑均須執(zhí)行。(1分) 3.什么是犯罪的不作為?構成犯罪的不作為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答:所謂犯罪的不作為,是指犯罪人有義務實施并且能夠實施某種積極的行為而未實施的行為,即應該做也能夠做而未做的情況。(4分) 構成犯罪的不作為需要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為的義務。這是構成犯罪的不作為的前提。(2分) (2)行為人有履行特定義務的實際可能而未履行。(2分) (3)行為人未履行特定義務的不作為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2分)
35、 4.簡述適用假釋應遵守的條件。 答:根據(jù)刑法典的規(guī)定,對犯罪分子適用假釋,必須遵守下列條件: (1)假釋的對象只能是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這是假釋的對象條件,即對假釋適用范圍的限定。(2分) (2)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已經(jīng)執(zhí)行了一定期限的刑罰。這是假釋的限制條仟,也是前提條件。(2分) (3)犯罪分子在刑罰執(zhí)行期間認真遵守監(jiān)規(guī),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xiàn),假釋后不致再危害社會。這是假釋的實質條件,也是關鍵性條件。(3分) (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l0年以上有期徒刑
36、、無期徒刑的罪犯。這是假森的排除性條件,即假釋對象條件的例外。(3分) 5.簡述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答:犯罪未遂,是指行為人已經(jīng)著手實行具體犯罪構成的實行行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種犯罪停止形態(tài)。(4分) 犯罪未遂具有如下三個特征: (1)行為人已經(jīng)著手實行犯罪,即行為人已經(jīng)開始實施刑法分則規(guī)范里具體犯罪構成要件中的犯罪行為。(2分) (2)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來,即犯罪未達既遂形態(tài)而停止了下來。(2分) (3)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態(tài)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2分) 6.簡述減刑的概念和條件。
37、 答:減刑,是指對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jù)其在刑罰執(zhí)行期間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現(xiàn),而適當減輕其原判刑罰的制度。(4分) 根據(jù)刑法典的規(guī)定,對犯罪分子減刑,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減刑的適用對象是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舜J的犯罪分子。這是減刑的對象條件,即刑法對減刑適用范圍的限定。(2分) (2)犯罪分子在刑罰執(zhí)行期間認真遵守監(jiān)規(guī),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xiàn)。這是減刑的實質條件,也是決定性要件。(2分) (3)減刑必須有一定的限度。這是減刑的限度條件。(2分) 7.簡述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計算追訴期限的方法。
38、 答: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計算追訴期限的方法是: (1)在通常情況下,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2分) (2)犯罪行為有連續(xù)或者繼續(xù)狀態(tài)的,追訴期限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2分) (3)在時效中斷的情況下,前罪追訴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2分) (4)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2分)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2分) 8.簡述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條件。 答:
39、共同犯罪,就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4分) 構成共同犯罪,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1)主體要件。必須是二人以上。(2分) (2)客觀要件。各犯罪人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行為。(2分) (3)主觀要件。各共同犯罪人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2分) 9.什么是刑事責任年齡?我國刑法是如何劃分刑事責任年齡階段的? 答:刑事責任年齡(簡稱責任年齡),是指法律所規(guī)定的行為人對自己實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會行為負刑事責任必須達到的年齡。(4分) 我國刑法典把刑事責任年齡劃分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與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三個年齡階段:
40、 (1)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即不滿14周歲。(2分) (2)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即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2分) (3)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即已滿16周歲。(2分) 10.簡述一般自首的概念和成立條件。 答: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行為。(3分) 一般自首的成立條件是: (1)自動投案。即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fā)覺,或者雖被發(fā)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訊問、未被采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4分) (2)如實供述
41、自己的罪行。即犯罪分子按照實際情況徹底供述自己實施并應由本人承擔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3分) 11.簡述犯罪構成的概念和特征。 答:犯罪構成,是指刑法規(guī)定的,決定某一具體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及其程度,而為該行為構成犯罪所必須具備的一切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的有機統(tǒng)一的整體。(4分) 我國刑法中的犯罪構成具有如下三個特征: (1)犯罪構成是一系列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的有機統(tǒng)一的整體。(2分) (2)犯罪構成是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的法律標志。(2分) (3)犯罪構成由刑法加以規(guī)定。(2分) 12.簡述成立正當防衛(wèi)應當具備的條件。 答:正當防衛(wèi)的
42、成立,必須具備以下幾方面的條件: (1)起因條件:不法侵害已經(jīng)產生與存在。(2分) (2)時間條件:不法侵害正處于已經(jīng)開始并且尚未結束的進行狀態(tài)。(2分) (3)對象條件:只能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行,而不能對沒有實施侵害的第三者實行。(2分) (4)主觀條件:必須出于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的防衛(wèi)意圖。(2分) (5)限度條件:防衛(wèi)行為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2分) 13.篩述一般累犯的構成條件. 答:一般累犯的構成條件為: (1)前罪與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為構成累犯的主觀條件。(2分) (2)前
43、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后罪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此為構成累犯的刑度條件。(3分) (3)后罪發(fā)生在前罪的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內。這是構成累犯的時間條件。 (2分) (4)前后兩罪均非危害國家安全罪,或者前后兩罪之一不是危害國家安全罪.此為構成累犯的罪質條件。這是一般累犯與特別累犯的區(qū)別所在。(3分) 五、案例分析 1.案情: 黃某,男,36歲,農民。 孫某,男,16歲,中學生。 2011年4月17日晚6時許,黃某駕駛一輛二輪摩托車載著孫某,從某鎮(zhèn)駛往某市途
44、中,不小心撞上在公路邊同向行走的劉某,致使劉某顱骨粉碎性骨折昏迷。黃某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在與孫某商議后,兩人將劉某抬上肇事摩托車,運至離案發(fā)現(xiàn)場約一公里以外,將劉某拋入1.5米深的一條溝內,并用于草覆蓋在劉某身上進行偽裝。第二天中午,劉某的尸體被村民發(fā)現(xiàn)。警方現(xiàn)場勘查證實,劉某在溝內曾從昏迷中蘇醒過,其手上有明顯的抓挖溝內物體的傷痕。經(jīng)查,黃某2005年5月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2010年11月被假釋。 試分析并說明理由:黃某、孫某的行為是否構成共同犯罪?應當如何處罰(處理原則)? 答:(1)黃某與孫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的)共同犯罪。(2
45、分) (判斷正確者得分。判斷錯誤則全題不得分。) (2)所謂共同犯罪,就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3分) (3)黃某交通肇事致人受傷后本應將被害人送醫(yī)搶救,但其為逃避法律追究,反而與孫某合謀,共同將被害人帶離現(xiàn)場予以遺棄、隱藏,致使被害人因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其行為符合共同犯罪的成立條件,因而構成共同犯罪。(5分) (4)孫某犯罪時未滿18周歲,且屬于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且不能適用死刑。(3分) (5)黃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應當撤銷假釋,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并把前罪沒有執(zhí)行的刑罰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數(shù)罪并
46、罰的規(guī)定,決定執(zhí)行的刑罰。(3分) 2.案情: 胡某,男,17歲。2009年2月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2009年11月某日晚9時左右,胡某與其朋友陳某喝完酒后在本縣城關鎮(zhèn)大街上駕車兜風,行至一個夜市小吃區(qū)時,撞上了正在馬路邊行走的張某、王某。張某被撞倒卷入車下,掛在車右前避震器與方向橫拉桿上,王某被撞倒在馬路邊(手在地上蹭破了皮)。胡某沒有停車救人,而是繼續(xù)向前開。因被撞的張某還在車下,車輛行駛不正常,陳某便對胡某說:“好象那人在車上呢。停車看看吧。”胡某說:“管他呢!”繼續(xù)駕車逃跑。夜市上的群眾見此情景,大喊“車下有人,把車停下”,
47、邊喊邊往胡某車上扔啤酒瓶、飲料盒,進行阻攔。但胡某仍不停車,反而加大油門快速行駛。車行至縣城南郊一加油站前時自行熄火,而張某被拖帶長達2000多米,已血肉模糊、面目全非,慘死予車下。 試分析并說明理由:對于張某的死亡,胡某行為時的心理態(tài)度是什么?對于胡某的行為應當如何處罰(只答處罰原則)? 答:(1)對于張某的死亡而言,胡某的心理態(tài)度屬于間接故意,其行為構成(間接)故意犯罪。(2分)(判斷正確者得分。判斷錯誤則全題不得分) (2)間接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放任這種結果發(fā)生的一種心理態(tài)度。其顯著特點表現(xiàn)為行為人
48、對可能發(fā)生的危害結果抱著漠不關心的放任態(tài)度,即不希望、不追求結果的發(fā)生,但也不反對結果的發(fā)生。(3分) (3)胡某交通肇事撞倒張某后,不僅不停車救人,反而加速逃跑,并且在陳某提醒、路人阻攔的情況下,明知車下有人,繼續(xù)行駛可能會致人重傷甚至死亡,但他卻無動于衷,對張某的死活放任不管,駕車猛跑,以致張某被拖帶至死,其心理態(tài)度完全符合間接故意的特征,故其行為已由過失犯罪轉變?yōu)殚g接故意犯罪。(4分) (4)胡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罪,應當撤銷緩刑,在對其新罪作出判決的基礎上,將原判刑罰與新罪所判刑罰合并,決定執(zhí)行的刑罰。(3分) (5)胡某犯罪時未滿18周歲,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9、。(2分) (6)胡某犯罪時未滿18周歲,不能適用死刑。(2分) 3.案情: 陳某,男,46歲,某校教師。 吳某,男,18歲,陳某的外甥,無業(yè)。 朱某,男,17歲,無業(yè)。 陳某因在工作中對校長許某某產生不滿,蓄意報復,于是便要家在外地的吳某找個人來干掉許某某,并許諾事成之后給每人3000元錢。2009年6月到9月間,陳某帶著吳某、朱某數(shù)次觀察了許某某的辦公室方位和工作環(huán)境,確認了許某某,并告訴二人如何接近許某某,還另外給吳某1000 元作為往返路費。2009年9月22日下午,吳某與朱某進入許某某的辦公室
50、。吳某摟住許某某的頸部,朱某用螺紋鋼猛擊許某某頭部數(shù)下,吳某又用螺紋鋼猛擊許某某頭部等處,導致許某某重度顱腦損傷死亡。吳某、朱某從陳某處拿到錢后潛逃。 請運用刑法總論中的相關理論分析并說明理由:對于陳某、吳某、朱某的行為應當如何認定和處罰(只答處罰原則)? 答:(1)陳某、吳某、朱某的行為構成共同犯罪。(2分) (判斷正確者得分。判斷錯誤則全題不得分) (2)陳某、吳某、朱某經(jīng)過商議,并采取殘忍手段殺害許某某,既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又有共同的犯罪行為,完全符合共同犯罪的構成特征,因此構成共同犯罪。(2分) (3)陳某在共
51、同犯罪中屬于教唆犯(2分)。陳某以金錢為誘惑,指使原本無犯罪意圖的吳某和朱某將許某某殺害,其行為完全符合教唆犯的特征,因此屬于教唆犯(2分)。 (4)吳某、朱某直接實施了殺害許某某的行為,同屬共同犯罪中的實行犯,且作用相當(2分);陳某雖未直接實施殺人行為,但他不僅教唆他人實施犯罪,而且在整個犯罪中居于指揮地位,對于犯罪的發(fā)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陳某與吳某、朱某居于同等地位,而不屬于從犯(2分)。 (5)陳某教唆不滿18周歲的朱某犯罪,應當從重處罰。(2分) (6)朱某犯罪時不滿18周歲,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且不能適用死刑
52、。(2分) 4.案情: 于某,男,17歲。2009年9月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2010年10月,于某到某烤鴨店打工,與老板黃某(女,40歲)相好后發(fā)生了兩性關系,并一直保持到2011年2月初。2月中旬,于某開始與劉某談戀愛,并向黃某提出分手。黃某不同意,要求于某與自己保持關系,否則就要將此事告訴劉某。3月14日晚8時許,于某在烤鴨店內再次向黃某提出分手。雙方發(fā)生激烈爭執(zhí)。黃某惱怒無比,從廚房拿來一把菜刀邊罵邊向于某猛地砍過來,砍傷了于某的胳膊。于某見勢不好,順手操起一把椅子抵擋并將黃某打倒在地。黃某倒地時菜刀脫手但仍然大罵于某,并說要殺
53、死于某。于某便繼續(xù)用椅子砸打黃某,直至其不再出聲才住手。于某發(fā)現(xiàn)黃某已死,非常驚慌,遂倉皇逃離現(xiàn)場。 試分析并說明理由:對于某的行為應當如何認定和處罰(只答處罰原則)? 答:(1)于某的行為屬于防衛(wèi)過當,構成間接故意犯罪。(2分) (判斷正確者得分。判斷錯誤則全題不得分) (2)于某在受到黃某暴力侵害時用椅子抵擋并將其打倒在地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wèi)行為,但在黃某倒地、侵害已停止的情況下繼續(xù)用椅子打擊黃某以致其死亡的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損害,因而屬于防衛(wèi)過當,依法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分
54、) (3)于某明知用椅子打擊黃某可能會致其受傷甚至死亡卻放任不管,以致造成黃某死亡的結果發(fā)生,但縱觀全案于某并無希望致黃某重傷或者死亡的故意,故對其防衛(wèi)過當行為應當以間接故意犯罪論處。(4分) (4)于某犯罪時未滿18周歲,依法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且不能適用死刑。(2分) (5)于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應當撤銷緩刑,在對其新罪作出判決的基礎上,將前罪所判刑罰與新罪所判刑罰合并,決定執(zhí)行的刑罰。(3分)。 5.案情: 王某,男,25歲。2009年5月,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55、 王某于2010年在江某開辦的廠子里找了份臨時工作。2011年3月中旬,江某以王某偷拿單位東西為由開除了王某,并拒絕給其發(fā)放1至3月份的工資。王某不服,但幾次與江某交涉均不歡而散。4月13日,王某再次找江某商談,雙方發(fā)生激烈爭執(zhí),人高馬大的江某還打了王某一拳。感覺吃了虧的王某遂起意報復。第二天中午,王某提著一桶汽油出現(xiàn)在江某家門前。江某開門發(fā)現(xiàn)是王某,便問王某有什么事,王某說:“還是工資的事兒,今天你得給我個滿意的答復,不然沒你好果子吃!”王某一邊說一邊晃了晃手中的汽油桶。江某一聞到汽油味,馬上返身進屋并鎖上門,然后打電話給保安員。王某則在門外高聲叫罵并將汽油潑在江某的門口。保安員趕到時,正
56、好聽見王某說“你再不出來我就燒死你!”保安員立即將王某撲倒在地,并從其衣袋中搜出一只打火機。 試分析并說明理由:王某的行為屬于什么性質的行為?對于王某的行為應當如何認定和處罰(只答處罰原則)? 答:(1)王某的行為屬于犯罪預備。 (2)犯罪預備,是指行為人為實施犯罪而開始創(chuàng)造條件的行為,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著手犯罪實行行為的一種犯罪停止形態(tài)。 (3)本案中,王某出于報復心理,為實施犯罪而事先準備好汽油并且?guī)У浆F(xiàn)場潑灑在地,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即被保安員撲倒制服)而未能著手實施放火的實行行為,因此,其行
57、為符合刑法關于犯罪預備的規(guī)定,屬于犯罪預備而非犯罪未遂。 (4)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因此,對于王某的行為,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王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數(shù)罪并罰的規(guī)定,決定執(zhí)行的刑罰。 6.案情: 胡某,男,58歲,市農場退休職工。 胡某退休回家后種了3畝多地的芒果。2010年3月份,芒果開花結果時,胡某擔心有人會偷摘果實,便私自在芒果園四周安
58、裝了電網(wǎng),其子回家發(fā)現(xiàn)后及時拆除。臨近芒果收獲季節(jié)時,因有人數(shù)次潛入芒果園偷摘芒果,胡某極為憤怒,便重新安裝了電網(wǎng)并通上了電。 5月9日晚7時許,農場職工子弟王某飯后出門散步,途經(jīng)胡某的芒果地旁邊時,不慎觸到胡某安裝的電網(wǎng),即刻被電擊倒地。剛好路過該地的龍某見狀,立即大聲呼救,并上前拉扯王某,也被電擊倒。附近群眾聞聲趕到現(xiàn)場,切斷電源,并將龍某和王某送往醫(yī)院搶救。王某因傷勢過重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龍某半月后痊愈。 試分析并說明理由:對于王某的死亡和龍某的受傷,胡某行為時的心理態(tài)度是什么?對于胡某的行為應當如何處罰?(只答處罰原則) 答
59、:(1)對于王某的死亡和龍某的受傷,胡某行為時的心理態(tài)度屬于間接故意,對其行為應當按照(間接)故意犯罪定罪處罰。(2分) (判斷正確者得分。判斷錯誤則全題不得分) (2)間接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放任這種結果發(fā)生的一種心理態(tài)度。其顯著特點表現(xiàn)為行為人對可能發(fā)生的危害結果抱著漠不關心的放任態(tài)度,即不希望、不追求結果的發(fā)生,但也不反對結果的發(fā)生。(4分) (3)胡某明知安裝電網(wǎng)后可能致人觸電傷亡,但其卻置他人安危于不顧而私自安裝電網(wǎng),以致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傷的嚴重后果,其行為完全符合故意犯罪的構成特征,應當按故意犯罪定罪處罰。(
60、4分) (4)胡某私自安裝電網(wǎng)的行為,主觀上并非希望致人傷亡,而是對于他人傷亡與否采取了聽之任之的放任態(tài)度,因而其行為時的心理態(tài)度屬于間接故意而非直接故意。(4分) (5)胡某安裝電網(wǎng)后并未采取任何防止他人觸電的措施,因而其心理態(tài)度不屬于過于自信的過失。(2分) 7. 案情: 徐某某,男,1992年10月21日出生,某校初三學生。 徐某某是家中的獨生子,由于受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對學習沒有興趣,經(jīng)常逃學曠課,甚至與校外一些“混混”建立了關系。2008年9月17日晚上,徐某某在街上閑逛時發(fā)現(xiàn)趙某(女,13歲)一人在家學習,便從趙某家窗
61、口跳了進去,要趙某拿點錢給他。趙某說沒錢。徐某某抬手就打了趙某兩個嘴巴,并說“你老老實實待著,不許喊不許跑!”隨后便在趙某家中翻箱倒柜,結果只搜到160元錢。這時,徐某某聽見外面有說話聲傳來,便立即從窗口跳出逃跑。趙某隨即大喊抓賊。正好經(jīng)過此地的王某夫婦聽見喊聲,便追趕過去,將徐某某抓住并送至派出所。 請分析并說明理由:對徐某某的行為應當如何認定和處理(只答處理原則)? 答:(1)徐某某的行為已經(jīng)構成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2分) (判斷正確者得分。判斷錯誤則全題不得分) (2)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
62、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分) (3)本案中,徐某某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顯然構成犯罪,且徐某某時已年滿15周歲,已達到刑法規(guī)定的相對負刑事責任的年齡階段,因而,徐某某的行為構成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6分) (4)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對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因此,在對徐某某進行處罰時,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且不能適用死刑(包括死緩)。(5分) (視論述情況適當給分) 8. 案情: 韓某,
63、男,40歲,外國籍,該國駐中國某地領事館職員(不享有外交豁免權)。 2005年6月25日晚,韓某以向胡某(女,20歲,該領事館雇員)表示感謝為名,將胡某帶至自己宿舍喝酒.隨后,韓某向胡某提出發(fā)生性關系的要求。在遭到拒絕后,韓某將胡某按壓在床上,扯下自己的領帶將胡某的雙手捆在床架上,又用毛巾塞住胡某的嘴,隨后與胡某發(fā)生了性行為。期間,胡某由于不斷反抗以致身體多處受傷(經(jīng)鑒定屬輕微傷)。凌晨2時許,胡某覺得韓某已經(jīng)入睡便悄悄掙脫捆手的領帶溜出韓某宿舍,不料卻碰倒了門口的衣架.響聲驚醒了韓某,韓某隨即趕出來將胡某抓住并拖回房間。胡某大聲喊叫,韓某便死死掐住胡某的脖子,直至胡
64、某不再動彈為止。當韓某將胡萊的尸體運出領事館準備拋棄時被巡警發(fā)現(xiàn)抓獲。 請分析并說明理由:韓某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我國法院是否有權管轄?如果我國法院 有權管轄,應當如何處理(只答處理原則)? 答:(1)韓某的行為構成犯罪,應由我國法院管轄,對其所犯兩罪應當實行數(shù)罪并罰。(2分) (判斷正確者得分。判斷錯誤則全題不得分) (2)韓某采取捆綁等暴力手段強奸胡某,后又為了掩蓋罪行而將胡某殺害,出于兩個故意實施兩個行為,其行為顯然已分別構成犯罪。(5分) (3)韓某的犯罪行為發(fā)生在中國境內,而且韓某雖是外國人,但其并不享有外交豁免權,此案中并無法律特別規(guī)定的例外情形,因此,根據(jù)我國刑法的屬地管轄原則,此案應由我國法院管轄。(6分) (4)根據(jù)我國刑法的規(guī)定,對于韓某所犯兩罪應當先分別定罪量刑,然后依照數(shù)罪并罰的原則決定執(zhí)行的刑罰。(3分) (視論述情況適當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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