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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建立財務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發(fā)揮財務工作在學校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資金的使用情況;完善財務規(guī)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jiān)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干,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二、經費收入管理。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1、上級撥入的事業(yè)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2、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3、學校開辦各類
2、培訓班的培訓費收入。4、各科室按規(guī)定上交學校的各種收入。5、學校各種物資、設備的賠償、折舊、租賃、出售等項收入。6、學生學雜費收入。7、各種捐贈款項收入。8、其他雜項收入等。財務部門對事業(yè)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財務部門對于預算收入資金,于每年 5 月和 11 月將預算內經費墊支的款項調撥歸還給預算內以后,在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進行分成,并將經費調撥與分成情況報主管校長和上級主管部門。三、經費計劃管理。1、學校各科室應于每年第三季度末向財務部門提供下年度各部門預計需要的設備和主要項目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審核。2
3、、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年經費包干數,結合各科室具體情況,安排各科室當年經費包干數,并下達給各科室。3、各科室根據學校下達經費,列出具體用款計劃報財務部門,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顚S玫脑瓌t,并自覺接受學校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項目,須經主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對設備購置等專項費用,上年已核撥的項目和經費,下年度不再列入計劃。4、各科室不按規(guī)定報送用款計劃,財務計劃不保證資金供應,影響工作,責任自負。四、經費使用管理。1、各科室的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交分管或主管校長審核,然后到財務部門報銷。2、生產實習費用,由有關科室提前一個月向主管領導報送詳細的實習用款計劃,經校領
4、導審核同意后,送交財務部門作為報銷審核的依據。每次實習結束后,財務部門應進行專項結算。3、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guī)定,在主管領導審核批準的項目和限額內開支使用。4、基建經費,根據批準的基建預算和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基建財務制度的規(guī)定支撥基建費用。小型基建項目應編造用款計劃經學校領導批準后方可開支。5、除學校統一安排的臨時工工資,各科室發(fā)生的各種單項承包項目的臨時工工資必需按學校規(guī)定事先向人事部門報送臨時用工(單項承包)申請表,經主管校長批簽后,方可按計劃用款;其他零星用工工資的支付應填寫臨時用工工資單,一式兩份,送人事部門批簽后,一份交人事部門存查,一份送財務部門支付費用。以上費用
5、均在學校下達給各科室的有關經費中開支。6、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省內由分管校長批簽,省外由主管校長批簽。7、凡經學校批準的各種在職學習(如電大、函授、培訓、進修等),應在人事科履行有關手續(xù),經分管審核后,按照教職工進修學習管理辦法中有關經費報銷規(guī)定進行借款和報銷費用,職工教育經費的開支列入科室包干經費。8、物資采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提供的采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簽后,采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xù),采購設備的借款金額在 5000 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簽。9、物資采購人員在完成采購任務,按物資管理規(guī)定辦完驗收手續(xù),并將技術資料交學校檔案部門存檔后,
6、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費用報銷手續(xù)。10、采購人員日常采購借現金總額在 2000 元以上者,須主管校長批簽。11、出差人員回單位后 3 天以內,外出生產實習人員回校后 7 天以內,采購人員完成采購任務后 7 天以內,應按規(guī)定向財務部門辦理結算報銷手續(xù)。12、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因公借款,須由科室負責人先批注意見后再交校領導批簽,不得越級批簽。13、職工到外地出差,生病就地住院治療,需護理人員者,其護理人員費用應嚴格按照有關文件執(zhí)行,若違反文件規(guī)定,一切后果由自己負責。五、會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1、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審核各項原始憑證。符合財務規(guī)定的開
7、支單據給予報銷,不符合規(guī)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2、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yè)務事項,通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3、財務部門各經辦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提供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余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同意后,報上級主管部門。4、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文件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匯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5、財務部門
8、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每月 10 日前應向學校領導報送上月各部門經費使用情況分析表,及時向有關領導反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況,協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6、財務部門應對有經濟收入的科室單獨列帳,嚴格考核收支情況,定期核算成本并匯總上報有關學校領導。六、財務監(jiān)督與檢查。1、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zhí)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于不執(zhí)行計劃,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校有經濟收支的部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樣調查,每年至少審查一次。3、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4、財務部門領導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部門開支的各項費用憑證審核一次,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和糾正。5、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zhí)行。6、財務人員有責任幫助和監(jiān)督學校領導認真執(zhí)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于學校領導違反會計法 和財經紀律的行為,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