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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產測量規(guī)范》與《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面積計算有哪些不同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高速發(fā)展,房地產市場成為推動經濟發(fā)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房屋的建筑設計理念由傳統(tǒng)的居住型過度到景觀型、舒適型、多功能和環(huán)保型等新的設計理念;形狀也從單一的簡單直線設計過度到復雜多變的復合曲線設計,各種服務設施的不斷完善,就為房屋建筑面積的計算帶來了新的計算要求。2014年7月1日,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GB/T50353-2013的實施,其建筑面積計算的條款規(guī)定與房產測量依據(jù)的《房產測量規(guī)范》GB/T17986.0-2000之間面積計算規(guī)定存在哪些不同之處,是房屋產權人關心的問題。下面就兩部規(guī)范計算
2、的目的和差異性給出分析,供大家參考。
1 目的
房產測量的目的是采集的表述房屋和房屋用地的有關信息,為房產產權、產籍管理、房地產開發(fā)利用、交易、征收稅費,以及城鎮(zhèn)規(guī)劃建設提供數(shù)據(jù)和資料;
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計算的目的是確定建設規(guī)劃指標,是計 算有關各項工程量的依據(jù),編制概算的主要依據(jù)等。適用于新建、擴 建改建的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工程。
2 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定主要不同
2.1 面積分類
房產測量規(guī)范中面積分為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產權面積、共有建筑面積及使用中的銷售面積,而建筑規(guī)范中強調的是建筑面積;
2.2 面積計算中的主要區(qū)別
(1)層高之規(guī)定,《房
3、產測量規(guī)范》中明確計算面積的結構層高要求是層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層高小于2.20m以下的空間不計算建筑面積,而《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規(guī)定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2)陽臺計算之規(guī)定,《房產測量規(guī)范》中將陽臺分為封閉和不封閉,對應按全面積和半面積計算,而《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中將陽臺按結構內和結構外加以區(qū)分,相對應全面積和半面積計算。
(3)飄窗(凸窗)、落地櫥窗,《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中進行明確規(guī)定,而《房產測量規(guī)范》未具體明確,但實際計算中與之相同。
(4)室外樓梯之規(guī)定,《房產測量規(guī)范》中室外樓梯按有無上
4、蓋加以區(qū)分計算面積,相對應按全面積和半面積計算,而《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中無論是否有該,均按半面積計算。
(5)坡屋頂房屋之規(guī)定,在《房產測量規(guī)范》中按結構層高2.2米(含2.2米)以上計算全部建筑面積,2.2米以下不計算面積,而《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是以凈高2.1米界定,凈高1.2米及以上至2.1米以下,按半面積計算。
對于維護結構不垂直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是以凈高2.1米界定,凈高1.2米及以上至2.1米以下,按半面積計算;1.2米以下不計算面積,而建住房[2002]74號文件規(guī)定,2.2米以下不計算建筑面積。
(6)《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
5、》對圍護結構和圍護設施、落地櫥窗、門斗、挑廊、走廊、檐廊凸(飄)窗的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定。明確外保溫層設備層、管道層、有頂蓋的采光井的面積計算規(guī)定。對場館、立體書庫、車庫倉庫等進行明確?!斗慨a測量規(guī)范》對共有建筑面積的分攤內容和計算方法給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
3 總結
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的實行,對建筑面積的計算有了可靠的依據(jù),同時也對《房產測量規(guī)范》的修訂工作起到推進作用,以適應房地產測繪事業(yè)的發(fā)展。
附:《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和《房產測量規(guī)范》面積計算之規(guī)定簡寫版。
《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定:
(1)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應按自然層外墻結
6、構外圍水平面積之和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2)建筑物內設有局部樓層時,對于局部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且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對于形成建筑空間的坡屋頂,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筑面積。
(4)對于場館看臺下的建筑空間,結
7、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筑面積。室內單獨設置的有圍護設施的懸挑看臺,應按看臺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有頂蓋無圍護結構的場館看臺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面積。
(5)地下室、半地下室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6)出入口外墻外側坡道有頂蓋的部位,應按其外墻結構外圍水平面積的1/2計算面積。
(7)建筑物架空層及坡地建筑物吊腳架空層,應按其頂板
8、水平投影計算建筑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8)建筑物的門廳、大廳應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門廳、大廳內設置的走廊應按走廊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9)對于建筑物間的架空走廊,有頂蓋和圍護設施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無圍護結構、有圍護設施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
(10)對于立體書庫、立體倉庫、立體車庫,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筑面積;無圍護結構、
9、有圍護設施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無結構層的應按一層計算,有結構層的應按其結構層面積分別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11)有圍護結構的舞臺燈光控制室,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12)附屬在建筑物外墻的落地櫥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13)窗臺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凈高在
10、2.10m及以上的凸(飄)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2面積。
《房產測量規(guī)范》面積計算規(guī)定:
(1)房產面積測算的內容:面積測算系指水平面積測算,分為房屋面積和用地面積測算 兩類,其中房屋面積測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積、共有建筑面積、產權面積、使用面積等測算。
(2)房屋的建筑面積:房屋建筑面積系指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的使用面積:房屋使用面積系指房屋戶內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間面積,按房屋的內墻面水平投影計算。
(4)房屋的產權面積:房屋產權面積系指產權主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建筑面積。房屋產權面積由直轄市、市、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確權認定。
(5)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積:房屋共有建筑面積系指各產權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