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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財務部崗位職責
一、出納的崗位職責
1、 負責公司財務收支的日常工作。
2、 負責管理公司的現(xiàn)金、個人借款、有價證券、及其他貴重物品。
3、 負責公司的現(xiàn)金報銷工作。
財務部經理或其他主管應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庫存現(xiàn)金(含保管的有價證券及貴重
品)實施盤點,同時做出詳細記錄。
4、 負責登記現(xiàn)金日記帳、銀行日記帳、外幣銀行日記帳、按月編制《現(xiàn)金流量表》。
要求記載內容完整、準確,字跡工整清楚;出納記帳完畢后,應及時將當日票據(jù)及時
輸入到電子帳務中。
5、 按時與會計對帳,保證帳帳、帳實相符。每月月末和銀行對帳,未達帳項要做“銀
行存款調節(jié)表”,并負責編制現(xiàn)金和銀行存款結
2、帳單。
6、 其它事項
(1)每周一向公司領導提供一份各銀行存款余額表;
(2)公司因經營所需的印花稅票由財務部門經管,具體由出納履行規(guī)定的審批手續(xù)后購進、保管和支用,并由出納和會計登錄有關帳目和編制傳票;
(3)凡以公司動產和不動產的抵押事宜,均應將相關法律文件交存出納處,并由出納列表登錄;屬動產抵押的(如債券、存單、股票、票據(jù)等),由出納按規(guī)定的審批手續(xù),向經辦人提供抵押物,并及時對到期抵押物予以催收。屬不動產抵押的,有關法律文件應向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交存一份復印件,并由財務部門督促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對到期抵押物予以催收。
(4)每月按部門人員對個人報銷的費用進行按人頭統(tǒng)計。
3、(5)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二、 主管會計崗位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國家財政經濟法規(guī)、財經紀律和財務會計制度。
2、審核會計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3、審核收付款憑證審批手續(xù)是否完備。
4、根據(jù)會計憑證記載明細帳、總帳,做到正確、及時、完整;及時核對帳目做到帳帳相符。
5、期編制財務預算,檢查預算執(zhí)行情況。
6、正確計算財務成果,按時編制會計報表,做到正確、及時、完整。并報送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
7、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和其它資料,按照國家規(guī)定建立檔案,并妥善保管。
8、發(fā)票、收據(jù)由主管會計負責開具,開具后做好購領使用登記,以備查驗。
9、會計人員對本單位
4、的經濟活動實行會計監(jiān)督。
10、定期與實物管理部門核對帳目,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11、負責繳納公司的各項稅金及稅務費用。負責與人事部門核對員工工資及各項福利開
支的準確性。
12、負責對公司所有涉及資金支付的合同進行統(tǒng)計,對每筆付款要按合同的要求進行
審核,并提供相關審核意見。
13、公司所有資產進行登記,落實到部門和人員,每半年對公司資產進行一次清查。
14、編制財務報表(指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xiàn)金流量表、管理費用和銷售費用明細表及年報)
15、 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三、財務經理的崗位職責
1、 全面負責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在總經理的領導
5、下,負責公司資金調配、成本核算和財務管理,推行現(xiàn)代化管理方
式,進行企業(yè)經濟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3、 嚴格執(zhí)行國家財經制度、財經紀律以及財務會計制度,加強財務管理,遵守國家政
策、法令,保證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4、 根據(jù)公司項目的進展情況綜合計劃編制公司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并加強管理,
促進各項經濟指標實現(xiàn)。
5、 組織制訂資金定額,嚴格費用開支,加強項目管理,搞好經濟活動分析,搜集、整
理、積累歷年各項原始資料,促進項目效益提高。
6、 負責對公司重要經濟合同的審查會簽。并監(jiān)督經濟合同的執(zhí)行。
7、 負責組織起草財務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關規(guī)定。
8、 負責對
6、資金和費用的使用進行檢查、監(jiān)督。根據(jù)公司項目的進展情況,對資金、費
用的使用提出調整方案。
9、 審編的公司有關財務方面的規(guī)定和管理制度并提出修改意見。
10、收集公司各部門年、季、月度財務收支的有關資料。
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財務人員工作變動監(jiān)交管理
1、 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則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xù)。
2、 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由會計主管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jiān)交;會計機構
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由單位負責人監(jiān)交。
3、在辦理交接手續(xù)前,必須將已受理的經濟業(yè)務的會計憑證填制完畢。將尚未登記的
帳目登記完畢,并在最后
7、一筆余額后加蓋印章;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編制好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公章、現(xiàn)金、支票簿、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內容。
4、移交人員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受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5、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還應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的財務收
支的遺留問題寫成書面材料。
6、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jiān)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字。移交清冊應填制三份,交接
雙方各執(zhí)一份,存檔一份。
五、財務審計
每年一季度為對上一年度財務審計時間,三季度為當年中期財務審計時間;由董事會常設機構指定的審計部門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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