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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安全操作要求
1.建筑起重司索信號工應經(jīng)專業(yè)培訓,并經(jīng)考試合格持有《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方能從事起重作業(yè)。
2.作業(yè)前嚴格檢查各種設備、工具、索具是否安全可靠,不準超負荷使用。
3.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線保持安全距離。
4.物件起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進行加工,必須加工時,應放下墊好并將吊臂、吊鉤及回轉的制動器剎住,司機及指揮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5.起重作業(yè)“十不吊”:
(1)斜吊不吊。
(2)超載不吊。
(3)散裝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5)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
(6)吊物上站人不吊。
2、
(7)埋在地下的構件不吊。
(8)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9)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級以上強風不吊。
司索工安全操作要求
1.準備吊具時對吊物的重量和重心估計要準確,每次吊裝都要對吊具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絕不可僥幸超載或使用已報廢的吊具。
2.綁扎要求:
(1)捆綁吊物時對吊物進行必要的歸類、清理和檢查,吊物不能被其他物體擠壓,被埋或被凍的物體要完全挖出;
(2)捆綁吊物時切斷與周圍管、線的一切聯(lián)系,防止造成超載;
(3)捆綁吊物時清除吊物表面或空腔內的雜物,將可移動的零件鎖緊或捆牢,形狀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經(jīng)特殊捆綁不得混吊,防止墜落傷人;
(4)吊物捆
3、扎部位的毛刺要打磨平滑,尖棱利角應加墊物,防止起吊吃力后損壞吊索;
(5)表面光滑的吊物應采取措施來防止起吊后吊索滑動或吊物滑脫。
3.吊運大而重的物體應加誘導繩,誘導繩長應能使司索工既可握住繩頭,同時又能避開吊物正下方,以便發(fā)生意外時司索工可利用該繩控制吊物。
4.掛鉤起鉤時吊鉤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準斜拉吊鉤硬掛,防止提升后吊物翻轉、擺動。
5.吊物高大需要墊物攀高掛鉤、摘鉤時,腳踏物一定要穩(wěn)固墊實,禁止使用易滾動物體(如圓木、管子、滾筒等)做腳踏物。
6.掛鉤要堅持“五不掛”:
(1)起重或吊物重量不明不掛;
(2)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掛;
(3)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無襯
4、墊物不掛;
(4)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報廢不掛;
(5)包裝松散捆綁不良不掛。
7.攀高必須佩戴安全帶,防止人員墜落跌傷。
8.起鉤注意事項:
(1)當多人吊掛同一吊物時,應由一專人負責指揮,在確認吊掛完備,所有人員都離開站在安全位置以后,才可發(fā)出起鉤信號;
(2)起鉤時,地面人員不應站在吊物傾翻、墜落可波及的地方;
(3)如果作業(yè)場地為斜面,則應站在斜面上方(不可在死角),防止吊物墜落后繼續(xù)沿斜面滾移傷人。
9.摘鉤要求:
(1)摘鉤卸載時,在吊物運輸?shù)轿磺?,應選擇好安置位置,卸載不要擠壓電氣線路和其他管線,不要阻塞通道;
(2)摘鉤時應等所有吊索完全松弛再進行,確認所
5、有繩索從鉤上卸下再起鉤,不允許抖繩摘索,更不許利用起重機抽索。
信號工安全操作要求
1.指揮信號參考《起重吊運指揮信號》(GB 5082-85)手勢信號、旗語信號、音響信號。
2.起吊前,檢查吊物的捆綁情況,確認各連接點牢固可靠。吊索。吊具承載時,嚴禁超過其額定載荷。
3.指揮信號必須清晰、可靠,人員必須“跟鉤”作業(yè),吊物起升時,指揮人員必須目送吊物到達安全區(qū)域,嚴禁吊物中途碰撞其他物品、設施。
4.在作業(yè)進行的整個過程中(特別是重物懸掛在空中時),信號工不得擅離職守,應密切注意觀察吊物及周圍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發(fā)出指揮信號。
5.多臺塔吊同時作業(yè)時,各塔吊指揮應加強互相之間的聯(lián)系,保證各塔吊在各安全區(qū)域正常運行,嚴禁多臺塔吊同時在同一區(qū)域作業(yè)。
為了預防建筑起重司索信號工作業(yè)過程中各類事故的發(fā)生,確保施工安全,施工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對建筑起重司索信號工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使建筑起重司索信號工提前預知作業(yè)中存在的事故易發(fā)、高發(fā)風險點,降低事故的發(fā)生概率。為了提高安全培訓的效果,需要提高培訓課程的針對性和趣味性,從根本上改變培訓內容的表達形式,吸引作業(yè)人員自主進行安全知識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