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級語文下冊 第四單元 十五《孟子》二章 魚我所欲也課件 蘇教版.ppt》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guān)《九年級語文下冊 第四單元 十五《孟子》二章 魚我所欲也課件 蘇教版.ppt(47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wǎng)上搜索。
1、,魚我所欲也,,1.重點積累文言實詞和虛詞的意義、用法。2.了解本文運用比喻和正反對比論證的方法。3.體會孟子“舍生取義”的道德主張。,學(xué)習(xí)目標(biāo),三字經(jīng)里說:“昔孟母,擇鄰處”。孟子的母親為了使孩子擁有一個真正好的教育環(huán)境,煞費苦心,曾兩遷三地,現(xiàn)在有時用來指父母用心良苦,竭盡全力培養(yǎng)孩子。,新課導(dǎo)入,孟子:(約公元前372年約公元前289年),名軻,字子輿,戰(zhàn)國時期鄒城人。偉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學(xué)派的代表人物,被尊為“亞圣”,與孔子并稱“孔孟”。,走近作者,主張:施仁政、民貴君輕、人性本善。孟子:語錄體散文集,是孟子的言論匯編,由孟子及其弟子共同編寫完成,倡導(dǎo)“以仁為本”。,朗讀課文,讀
2、準(zhǔn)節(jié)奏,讀出感情。,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整體感知,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
3、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再讀課文,結(jié)合注釋翻譯。,熊的腳掌。古人認(rèn)為珍貴的食品。,譯文: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么我寧愿舍棄魚而選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義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樣?xùn)|西不能同時得到,那么我寧愿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
4、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茍且取得。意思是只為求利益,不擇手段。,同“避”。,譯文: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zāi)禍我不躲避。,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如果,假使,下文“使”同義。,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辦法。,什么手段不用呢?,譯文:如果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辦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zāi)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干呢?,由
5、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通過某種辦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人不用。,不單,不僅。,喪失。,譯文:通過某種辦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人不用;通過某種辦法就可以躲避災(zāi)禍,但有人不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yán)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思想,人人都有,只不過是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輕蔑地)呼喝著給他(吃)。爾,助詞。,古代盛食物的器具。,踐踏。
6、,認(rèn)為不值得。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譯文:,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可是(輕蔑地)呼喝著給他(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踐踏給別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萬鐘的俸祿如果不辨別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它。,(有)什么益處。,所認(rèn)識的窮困貧苦的人。,感激我。得,同“德”,動詞。,同“歟”,語氣詞。,譯文:,萬鐘的俸祿如果不辨別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它,這樣,優(yōu)厚的俸祿對我有什么好處呢?是為了住所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所認(rèn)識的窮困貧苦的人感激我嗎?,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
7、為妻妾之奉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原先為了義寧愿身死而不受(一簞食,一豆羹)。,止。這里是“止而不為”的意思。,本來的思想,即“義”。,原先為了義寧愿身死而不受(一簞食,一豆羹),如今(有人)卻為了住宅的華美而接受了;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愿)死也不愿接受(別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卻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譯文:,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愿)死也不愿接受(別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卻為了讓所認(rèn)識窮困貧乏的人感激他們的恩德而接受了它。這種(行為)難道不可以停止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本來的思想(即“義”)。,一、通假字,1.
8、故患有所不辟也,重點積累,同“避”,躲避。,2.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同“辨”,辨別。,3.所識窮乏者得我與,同“德”,感激。,4.所識窮乏者得我與,同“歟”,語氣詞。,,呼爾而與之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表修飾,表轉(zhuǎn)折,卻。,二、一詞多義,,所欲有甚于生者萬鐘于我何加焉,比,對,,非獨賢者有是心也是亦不可以已乎,這種,這種做法,,二者不可得兼所識窮乏者得我與故不為茍得也,得到,擁有,同“德”,感激。,,向為身死而不受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情愿,采用,取得,,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人皆有之,助詞,的,代詞,它,,舍生而取義者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生命,獲得生命,,所識窮乏者得我與呼爾而與之,同“歟
9、”,語氣詞。,給,,故患有所不辟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以,因,2.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古:指示代詞今:判斷動詞),三、古今異義,1.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古:能夠用來今:能夠),3.一豆羹,(古:古代盛食物的器具今:豆子),5.萬鐘于我何加焉,(古:益處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東西或數(shù)目合在一起),4.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古:古代的量器今:計時器具),2.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動詞作名詞,可以獲得生存的手段。,三、詞類活用,1.所識窮乏者得我與,同“德”,名詞作動詞,感激。,2.省略句,四、特殊句式,1.判斷句,魚,我所欲也。,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舍生而取義者也,,文章開頭寫“魚”和“熊掌”有
10、何作用?,由淺入深、自然明曉,魚、熊掌,細(xì)讀感悟,生、義,舍魚取熊掌,舍身取義,,,,設(shè)喻引出,中心論點,朗讀課文,思考作者是如何論證觀點的。,辯證分析,舍生取義,,正面,所欲,故不茍得,故不避患,,反面,,所惡,所欲,莫甚于生,莫甚于死,,所惡,因果分析,舍生取義,,由是則生,不用,不為,由是避患,有甚于生者,有甚于死者,,,結(jié)果,原因,正義的事業(yè)。如為人民大眾作有利之事,為國家建設(shè)做事,為了別人安危挺身而出等。,“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所欲”“所惡”可以指哪些事情?,所欲:,不正義的事情,不合法不道德的事情。如叛變國家,貪污受賄,濫用職權(quán),殺人放火等危害國家危害人民的事。,所惡
11、:,如何理解“非獨賢者有是心,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1)“是心”指善心、本性、天性;(2)孟子主張人性是善的。“人之初,性本善”。但是只有有道德的人才能保持高尚的操守而不喪失善心(天性、天良)。,文中說得了“萬鐘”是為了什么?,“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作者認(rèn)為這種做法如何?,“此之謂失其本心”應(yīng)當(dāng)“可以止”。,作者列舉了兩種不同的人生觀,贊揚了什么樣的人,斥責(zé)了什么樣的人?,贊揚了那些重義輕生、舍生取義的人,斥責(zé)了那些茍且偷生、見利忘義的人。,(1)比喻論證:文章一開始就用魚和熊掌的比喻論對生與死的選擇。(2)正反對比論證;說明為什么要“舍生”:因為有的東西比生更可
12、貴,有的東西比死更可惡。,作者為了闡明自己的觀點,用了哪些論證方法?,(3)舉例論證:義重于生的觀點?!耙缓勈?,一豆羹”若“蹴爾而與之”,“乞人”都會不屑一顧。對“萬鐘”的態(tài)度又用事實從反面論證了義重于生的觀點。,文章圍繞“舍生取義”的中心論點立論,從正面論述生死與“義”的關(guān)系,指出舍生取義是人的本心;從反面論述見利忘義是喪失人的本心,從而再次重申文章論點。結(jié)構(gòu)嚴(yán)謹(jǐn),層層深化。,寫法探究,1.議論嚴(yán)密,層層深入。,開篇以魚和熊掌設(shè)喻,引出中心論點。第二段以“行道之人弗受”,“乞人不屑”比喻守義不辱,形象生動。,2.善用比喻。,加強了氣勢,增強感情,顯示出說話人的義正嚴(yán)詞,理直氣壯。,3.善用排
13、比。,第一段正反對比闡述“義”重于“生”的道理,從反面假設(shè)推理,又從正面事實說明人能不貪生,不避患。第二段舉例論證,以正反兩個事例進行對比,說明人們對待利欲引誘的不同態(tài)度,批判為追逐個人名利而喪失羞惡之心的人,重申中心論點。,4.善用對比。,本文是一篇論述道德標(biāo)準(zhǔn)和政治節(jié)操的說理散文。作者以嚴(yán)肅的態(tài)度,莊重的言語,闡述生死與“義”的關(guān)系,指出“義”的價值高于生命。一個正直的人,有道德修養(yǎng)的人,應(yīng)當(dāng)為義而生,為義而死,在必要時要“舍生取義”,而不能“見利忘義”。不辨禮義而貪求富貴的行為是不足取的。,課堂小結(jié),正面:不為茍得患有不避反面:何不用也何不為也,魚我所欲也,設(shè)喻,板書設(shè)計,魚與熊掌,舍生取義,,對比論證,例一:不接受施舍例二:不受“萬鐘”,舉例論證,,,,在當(dāng)今社會,面對越來越多的誘惑,面對人生的各種考驗,我們應(yīng)如何作出正確的抉擇?,課外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