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開放大學電大專科《刑法學(1)》2029期末試題及答案》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國家開放大學電大專科《刑法學(1)》2029期末試題及答案(4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wǎng)上搜索。
1、國家開放大學電大??啤缎谭▽W(1)》2029期末試題及答案(試卷號:2107)
一、選擇題(每小題至少有一個正確答案。請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字母填入題目括號內(nèi)。多選、少選、錯選 均不得分。每小題3分,共24分)
1. 我國刑法典分則“侵犯財產(chǎn)罪"一章規(guī)定有13種具體犯罪,這些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體屬于 ()。
A. 一般客體
B. 同類客體
C. 直接客體
D. 復雜客體
2. 某甲因交通肇事將某乙撞傷,為了盡快逃脫,便將流血昏迷的某乙拖入路邊樹林。某乙失血過多 死亡。對于某乙的死亡,某甲的行為屬于()的犯罪。
A. 疏忽大意的過失
B. 過于自信的過失
C. 直接故意
D.
2、間接故意
3. 某甲已滿15周歲不滿16周歲,當其犯()時,應當負刑事責任。
A. 盜竊罪
B. 敲詐勒索罪
C. 放火罪
D. 搶劫罪
4. 自動放棄犯罪的犯罪中止的特征是()o
A. 時空性
B. 自動性
C. 有效性
D. 徹底性
5. 刑法第93條規(guī)定“本法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這種情況屬于 ()o
A. 司法解釋
B. 立法解釋
C. 論理解釋
D. 文理解釋
6. 某甲搶劫殺人的行為觸犯了兩個刑法條文、兩個罪名,實際上只構成搶劫罪一個罪。這種情況在 刑法理論上稱為()。
A. 想象競合犯
B. 法條競合
C. 結合犯
3、
D. 吸收犯
7. 判處罰金,應當根據(jù)犯罪分子的()決定罰金數(shù)額。
A. 犯罪所得
B. 犯罪性質(zhì)
C. 犯罪情節(jié)
D. 犯罪人經(jīng)濟狀況
8. 被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zhí)行()以后,可以假釋。
A. 五年
B. 十年
C. 十五年
D. 二十年
二、填空題(每小題2分,共20分)
9. 刑法就是規(guī)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
10. 我國刑法解決溯及力問題的原則是從舊兼從輕原則。
11. 犯罪構成,就是我國刑法所規(guī)定的,決定某一具體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及其程度而為該行為構成犯 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的有機統(tǒng)一的整體。
12. 按照犯罪行為所
4、侵害的社會關系的范圍不同,我國刑法理論將犯罪客體劃分為三種,即:一般客 體、同類客體和直接客體。
13.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jīng)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 刑事責任。
14.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對 不法侵害者實施的不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損害行為,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
15. 刑罰的目的在于預防犯罪,具體包括特殊預防和一般預防兩個方而。
16. 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17. 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能適用緩刑。
18. 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減刑以后,實
5、際執(zhí)行的刑期不能少于5年。
三、 名詞解釋(每小題5分,共20分)
19. 刑事責任能力
是指行為人構成犯罪和承擔刑事責任所必需的,行為人具備的刑法意義上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 力。
20. 直接故意
即行為人明知白己的行為必然或者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發(fā)生的心理態(tài)度。
21. 犯罪集團
是指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
22. 累犯
是指因被判處一定刑罰處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內(nèi)又犯一定之罪的 情況。
四、 筒答題(每小題10分,共20分)
23. 簡述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答:犯罪未遂
是指行為
6、人已經(jīng)著手實行具體犯罪構成的實行行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種犯 罪停止形態(tài)。(4分)
犯罪未遂具有如下三個特征:
(1) 行為人已經(jīng)著手實行犯罪,即行為人已經(jīng)開始實施刑法分則規(guī)范里具體犯罪構成要件中的犯罪行 為。(2分)
(2) 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來,即犯罪未達既遂形態(tài)而停止了下來。(2分)
(3) 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態(tài)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2分)
24. 簡述我國刑法采用的數(shù)罪并罰原則及其基本適用規(guī)則。
答:我國刑法采用的數(shù)罪并罰原則是以限制加重原則為主,以吸收原則和并科原則為補充的折衷原則。 (4分)
根據(jù)我國刑法典的規(guī)定,數(shù)罪并罰時應遵守如下基本
7、適用規(guī)則:
(1) 判決宣告的數(shù)個主刑中有數(shù)個死刑或最重刑為死刑的,采用吸收原則,僅應決定執(zhí)行一個死刑。 (1分)
(2) 判決宣告的數(shù)個主刑中有數(shù)個無期徒刑或最重刑為無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則,只應決定執(zhí)行一 個無期徒刑。(1分)
(3)判決宣告的數(shù)個主刑為有期自由刑即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則合并處罰,即 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shù)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zhí)行的刑期,但不能超過法定的最高刑期。(3分)
(4)數(shù)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采用并科原則,附加刑均須執(zhí)行。(1分)
五、案例分析(16分)
25. 案情:
黃某,男,36歲,農(nóng)民。
孫某,男,16歲,中學生。
8、2015年4月17日晚6時許,黃某駕駛一輛二輪摩托車載著孫某,從某鎮(zhèn)駛往某市途中,不小心撞上 在公路邊同向行走的劉某,致使劉某顱骨粉碎性骨折昏迷。黃某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在與孫某商議后,兩 人將劉某抬上肇事摩托車,運至離案發(fā)現(xiàn)場約一公里以外,將劉某拋入1.5米深的一條溝內(nèi),并用干草覆 蓋在劉某身上進行偽裝。第二天中午,劉某的尸體被村民發(fā)現(xiàn)。警方現(xiàn)場勘查證實,劉某在溝內(nèi)曾從昏迷 中蘇醒過,其手上有明顯的抓挖溝內(nèi)物體的傷痕。經(jīng)查,黃某2009年5月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 刑六年,2014年11月被假釋。
試分析并說明理由:黃某、孫某的行為是否構成共同犯罪?應當如何處罰(處理原則)?
答:(1
9、)黃某與孫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的)共同犯罪。(2分)
(判斷正確者得分。判斷錯誤則全題不得分。)
(2) 所謂共同犯罪,就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3分)
(3) 黃某交通肇事致人受傷后本應將被害人送醫(yī)搶救,但其為逃避法律追究,反而與孫某合謀,共同 將被害人帶離現(xiàn)場予以遺棄、隱藏,致使被害人因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其行為符合共同犯罪的成立條件, 因而構成共同犯罪。(5分)
(4) 孫某犯罪時未滿18周歲,且屬于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旦不能適用死刑。(3分)
(5) 黃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nèi)又犯新罪,應當撤銷假釋,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并把前罪沒有執(zhí)行的刑 罰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數(shù)罪并罰的規(guī)定,決定執(zhí)行的刑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