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工程、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監(jiān)理實施細則.doc
《電氣工程、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監(jiān)理實施細則.doc》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電氣工程、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監(jiān)理實施細則.doc(23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上搜索。
電氣工程、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監(jiān)理實施細則 根據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對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及分項工程等的劃分、新發(fā)布的《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339-2003)。 1、電氣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監(jiān)控部位 1.1動力系統(tǒng):包括低壓配電箱(柜)、電動機、動力配管線等工程; 1.2照明系統(tǒng):包括照明配電箱、照明配管線、燈具、開關、插座面板等安裝工程; 1.3消防報警系統(tǒng):包括消防控制柜、消防配管線、消防廣播、模塊、探測器、報警器、顯示、手報等安裝; 1.4弱電系統(tǒng):包括電視、電話、網絡布線等工程; 1.5防雷接地保護系統(tǒng):包括防雷裝置系統(tǒng)和接地裝置系統(tǒng)。 2、電氣工程、智能建筑工程質量控制項目 2.1電線導管、電纜導管及穿管和線槽敷設工程 適用于一般工業(yè)與民用建筑的動力及照明配管及管內穿線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303-2002)規(guī)定。 項 目 質量要求 主 控 項 目 1 金屬導管、金屬線槽的接地或接零 第14.1.1條 2 金屬導管的連接 第14.1.2條 3 防爆導管的連接 第14.1.3條 4 絕緣導管在砌體剔槽的埋設 第14.1.4條 5 交流單芯電纜不得單獨穿于鋼導管中 第15.1.1條 6 電線穿管 第15.1.2條 7 爆炸危險環(huán)境照明線路的電線、電纜選用和穿管 第15.1.3條 一 般 項 目 1 電纜導管的彎曲半徑 第14.2.3條 2 金屬導管的防腐 第14.2.4條 3 柜、臺、箱、盤內導管管口高度 第14.2.5條 4 暗配導管的埋設深度,明配導管的固定 第14.2.6條 5 線槽固定及外觀檢查 第14.2.7條 6 防爆導管的連接、接地、固定和防腐 第14.2.8條 7 絕緣導管的連接和保護 第14.2.9條 8 柔性導管的長度、連接和接地 第14.2.10條 續(xù)表 項 目 質量要求 一 般 項 目 9 導管和線槽在建筑物變形縫處的處理 第14.2.11條 10 電線、電纜管內清掃和管口處理 第15.1.3條 11 同一建筑物、構筑物內電線絕緣層顏色的選擇 第15.2.2條 12 線槽敷線 第15.2.3條 2.2成套配電柜、控制柜(屏、臺)和動力、照明配電箱(盤)安裝工程 適用于10KV以下成套配電柜(盤)及動力開關柜、一般型式的控制器、主令控制器、磁力接觸器、磁力啟動器(包括按鈕)、自動開關、刀開關、熔斷器、變阻器及電磁鐵等安裝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建筑臨時性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303-2002)的規(guī)定。 項 目 質量要求 主 控 項 目 1 金屬框架的接地或接零 第6.1.1條 2 手車抽出式柜的推拉和動、靜觸頭檢查 第6.1.3條 3 成套配電柜的交接試驗 第6.1.4條 4 柜間線路絕緣電阻測試 第6.1.6條 5 二次回路耐壓試驗 第6.1.7條 6 電擊保護和保護導體的截面積 第6.1.2條 7 直流屏試驗 第6.1.8條 8 箱(盤)內結線及開關動作等 第6.1.9條 一 般 項 目 1 柜間或與基礎型鋼的連接 第6.2.2條 2 柜間安裝相互間接縫、成列盤面偏差檢查 第6.2.3條 3 柜內部檢查試驗 第6.2.4條 4 柜間配線 第6.2.6條 5 柜與其面板間可動部位的配線 第6.2.7條 6 低壓電器組合 第6.2.5條 7 基礎型鋼安裝 允許偏差 不直度(㎜/m) ≤1 水平度(㎜/全長) ≤5 不平行度(㎜/全長) ≤5 8 柜、盤等垂直度允許偏差 ≤1.5‰ 2.3低壓電動機、電加熱器及電動執(zhí)行機構檢查接線 適用于機械設備配套的直流電動機、感應電動機及其同期電動機的電氣檢查和接線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303-2002)的規(guī)定。 項 目 質量要求 主控 項目 1 可接近的裸露導體的接地或接零 第7.1.1條 2 絕緣電阻值測試 第7.1.2條 3 100KW以上的電動機直流電阻測試 第7.1.3條 一般 項目 1 設備安裝及防水防潮處理檢查情況 第7.2.1條 2 電動機抽芯檢查前的條件確認 第7.2.2條 3 電動機的抽芯檢查 第7.2.3條 4 接線盒內裸露導線的距離,絕緣防護措施 第7.2.4條 2.4不間斷電源安裝工程 現(xiàn)行國家標準《不間斷電源設備》GB7260中明確,其功能單元由整流裝置、逆變裝置、靜態(tài)開關和蓄電池組四個功能單元組成,由制造廠以柜式出廠供貨,有的組合在一起,容量大的分柜供應,安裝時基本與柜盤安裝要求相同,質量要求符合《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303-2002)的規(guī)定。 項 目 質量要求 主控 項目 1 核對規(guī)格、型號和接線檢查 第9.1.1條 2 電氣交接檢試驗及調整 第9.1.2條 3 裝置間的連線絕緣電阻值測試 第9.1.3條 4 輸出端中性線的重復接地 第9.1.4條 一般 項目 1 主回路和控制電線、電纜敷設及連接 第9.2.2條 2 可接近裸露導體的接地或接零 第9.2.3條 3 運行時噪聲的檢查 第9.2.4條 4 機架組裝緊固及水平度、垂直度偏差 ≤1.5‰ 2.5電器照明器具及開關、插座、風扇等的安裝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303-2002)規(guī)定。 《建筑臨時性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303-2002)的規(guī)定。 項 目 質量要求 主 控 項 目 1 燈具的固定 第19.1.1條 2 花燈吊鉤選用、固定及懸吊裝置的過載試驗 第19.1.2條 3 鋼管吊燈燈桿檢查 第19.1.3條 4 燈具的絕緣材料耐火檢查 第19.1.4條 5 燈具的安裝高度和使用電壓等級 第19.1.5條 6 距地高度小于2.4m的燈具可接近裸露導體的接地或接零 第19.1.6條 7 交流、直流或不同電壓等級在同一場所的插座應有區(qū)別 第22.1.1條 8 插座的接線 第22.1.2條 9 特殊情況下的插座安裝 第22.1.3條 10 照明開關的選用、開關的位置 第22.1.4條 續(xù)表 項 目 質量要求 主控 項目 11 吊扇的安裝高度、掛鉤選用和吊扇的組裝及試運轉 第22.1.5條 12 壁扇、底座和防護罩的固定及試運轉 第22.1.6條 一般 項目 1 引向每個燈具的導線線芯最小截面積 第19.2.1條 2 燈具的外形、燈頭及其接線檢查 第19.2.2條 3 變電所內燈具的安裝位置 第19.2.3條 4 裝有白熾燈泡的吸頂燈具隔熱檢查 第19.2.4條 5 在重要場所的大型燈具的玻璃罩安全措施 第19.2.5條 6 投光燈的固定檢查 第19.2.6條 7 室外壁燈的防水檢查 第19.2.7條 8 插座安裝和外觀檢查 第22.2.1條 9 照明開關的安裝位置、控制順序和外觀檢查 第22.2.2條 10 吊扇的吊桿、開關和表面檢查 第22.2.3條 11 壁扇和高度及表面檢查 第22.2.4條 2.6綜合布線系統(tǒng)工程 適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綜合布線系統(tǒng)的工程實施及質量控制、系統(tǒng)檢測和竣工驗收。質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339-2003)的規(guī)定。 項 目 質量要求 主 控 項 目 1 線纜敷設和終接的檢測 第9.2.1條 2 電、光纜的架空管道直埋敷設的檢測 第9.2.2條 3 機柜、機架、配線架安裝的檢測 第9.2.3條 4 信息插座的安裝 第9.2.4條 5 系統(tǒng)監(jiān)測 第9.3.4條 一 般 項 目 1 纜線終接 第9.2.5條 2 跳線的終接 第9.2.6條 3 機柜、機架、配線架安裝 第9.2.7條 4 信息插座的安裝 第9.2.8條 5 光纜芯線終端標志 第9.2.9條 6 綜合布線系統(tǒng)的計算機管理和維護 第9.3.5條 2.7通信網絡系統(tǒng)工程 適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安裝的通信網絡系統(tǒng)及其與公用通信網之間的接口的系統(tǒng)檢測和竣工驗收,包括通信系統(tǒng)、衛(wèi)星數(shù)字、電視及有線電視系統(tǒng)、公共廣播及緊急廣播系統(tǒng)等系統(tǒng)及相關設施,質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339-2003)的規(guī)定。 項 目 質量要求 主 控 項 目 1 通信系統(tǒng)檢測要求 第4.2.6條 2 通信系統(tǒng)的接入 第4.2.7條 3 通信系統(tǒng)工程實施、質量控制及系統(tǒng)檢測 第4.2.8條 4 衛(wèi)星、數(shù)字電視及有線電視系統(tǒng)的系統(tǒng)檢測 第4.2.9條 5 公共廣播與緊急廣播系統(tǒng)檢測 第4.2.10條 2.8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lián)動系統(tǒng) 適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的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lián)動系統(tǒng)檢測和竣工驗收,質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339-2003)的規(guī)定。 項 目 質量要求 主 控 項 目 1 系統(tǒng)的檢測 第7.2.1條 2 系統(tǒng)的獨立性 第7.2.2條 第7.2.12條 3 系統(tǒng)與其他系統(tǒng)聯(lián)動 第7.2.3條 4 電磁兼容性與防護功能 第7.2.4條 5 火災報警控制器的中文顯示 第7.2.5條 6 火災報警信息的傳輸、顯示及設備響應和運行 第7.2.6條 7 與子系統(tǒng)的接口和通信功能 第7.2.7條 8 火災探測器設置 第7.2.8條 9 新型消防設施的設置及功能檢測 第7.2.9條 10 安全防范系統(tǒng)對火災報警的響應及運行等功能檢測 第7.2.11條 2.9電源與接地 適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智能化系統(tǒng)電源、防雷及接地系統(tǒng)的系統(tǒng)檢測和竣工驗收,質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339-2003)的規(guī)定。 項 目 質量要求 主 控 項 目 1 智能化系統(tǒng)的電源引接 第11.2.1條 2 穩(wěn)流穩(wěn)壓、不間斷電源裝置的配置與檢測 第11.2.2條 3 應急發(fā)電機組的配置與檢測 第11.2.3條 4 蓄電池組及充電設備的配置與檢測 第11.2.4條 5 主機房及各樓層電源的設置與檢測 第11.2.5條 6 主機房電源線路的安裝質量檢測 第11.2.6條 7 防雷接地系統(tǒng)的引接 第11.3.1條 8 單獨接地系統(tǒng)的引接 第11.3.2條 9 防過流、過壓原件、防電磁干擾屏蔽、防靜電接地裝置的設置檢測 第11.3.3條 10 與等電位聯(lián)結的檢測 第11.3.4條 續(xù)表 項 目 質量要求 一 般 項 目 1 穩(wěn)流穩(wěn)壓、不間斷電源裝置的配置與檢測 第11.2.7條 2 應急發(fā)電機組的配置與檢測 第11.2.8條 3 主機房及各樓層電源的設置與檢測 第11.2.9條 4 主機房電源線路的安裝質量檢測 第11.2.10條 5 單獨接地裝置、防過流、過壓原件、防電磁干擾屏蔽及防靜電接地裝置的設置檢測 第11.3.5條 6 與建筑物等電位聯(lián)結的檢測 第11.3.6條 3、電氣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監(jiān)理預控措施 決定電氣安裝工程質量的三大因素為設計、施工及材料和設備制造。 智能建筑工程主要在質量控制系統(tǒng)檢測和竣工驗收方面提出要點要求。 3.1電氣工程 3.1.1設計文件復核及優(yōu)化: 電氣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首先應該熟悉電氣安裝工程設計圖紙及說明書,參加圖紙會審并做好記錄,全面了解設計要求和使用要求。 (1)設計文件的組成內容是否符合標準、規(guī)范; (2)設計說明、工程數(shù)量、設備和主要材料是否與施工圖相符,施工圖相互間是否符合一致,設計文件是否有錯誤和遺漏; (3)室內外設備的布置和線路路線,是否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和現(xiàn)場實際; (4)采用新產品是否指明產品來源,加工非定型產品是否有足夠份數(shù)的工廠生產用圖紙和其他必要的資料; (5)文件中是否附有充分而完整的協(xié)議,如電源協(xié)議、外委配合工程協(xié)議,城建部門批準的線路路徑的有關文件等; (6)結合供電方案,熟悉、了解、掌握供配電系統(tǒng)構成及切換系統(tǒng),重要負荷邏輯關系,了解相關專業(yè)的系統(tǒng)功能及負載情況,重要數(shù)據應復核。 3.1.2電氣安裝施工企業(yè)的資格審查: (1)從事建筑電氣工程施工企業(yè),必須持有內蒙古自治區(qū)供電局頒發(fā)的《供用電工程施工許可證》,其資格和能力,應與承包工程的規(guī)模和技術要求相適應。 (2)電氣安裝工程由總承包單位分包的項目,總包單位應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分包單位應按相應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評定所承擔的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等級。并將評定結果及資料交總包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 建設單位直接分包的項目,按協(xié)議規(guī)定執(zhí)行。 境外企業(yè)承包電氣安裝工程的要核查其單位資質、業(yè)績材料真實有效,具有承擔分項工程的施工資質和能力。 (3)從事電氣安裝工程施工的企業(yè),必須有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技術管理體系,并對安裝質量負責,施工現(xiàn)場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①施工現(xiàn)場必須明確電氣工程負責人,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并負責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技術安全,制定施工組織、管理措施、安全措施。 ②施工現(xiàn)場設電氣技術人員擔任技術負責人,熟悉電氣安裝的施工工藝和技術指標,對電氣安裝施工質量負直接責任。 ③施工現(xiàn)場設有專職質量檢查人員,堅持三檢制度,如實填寫記錄,資料齊全有效。 ④了解施工企業(yè)的業(yè)績、信譽、人員素質及構成情況,進場后仍需進一步觀察了解。 3.1.3電氣安裝工程設備、器材的認定: (1)采用的設備及器材均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審核出廠證明,技術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設備應有銘牌及安全認證。進口設備需經國家商檢部門檢驗合格。 (2)落實設備、器材訂貨時間、交貨條件及附加技術條件。了解、掌握對重要設備的質量控制、檢測手段、安裝工藝,必要時應到生產廠家實地考察。 (3)設備、器材的運輸、保管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當產品有特殊要求時,并應符合產品的要求,基保管期限為1年及以下,應符合設備及器材保管的專門規(guī)定。 (4)督促承包單位及時做好設備及器材進場后的檢查,內容包括: ①包裝及密封良好,無缺損; ②開箱清點并做記錄,規(guī)格應符合設計要求,附件、備件應齊全; ③按規(guī)范要求做外觀檢查,需做試驗的,應由有關部門進行試驗; ④產品的技術文件應齊全。 (5)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應有合格的試驗報告及有關部門的技術鑒定文件。引進設備及拆、改建工程中使用經有關部門批準的舊設備、舊器材應首先滿足或符合我國現(xiàn)行標準中的規(guī)定。 3.1.4技術準備步驟及土建施工條件: (1)落實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承包單位電氣專業(yè)人員的情況、聯(lián)絡方式、聯(lián)絡渠道、明確分工和權限,必要時在建設單位安排下與供電部門建立聯(lián)系。 (2)參加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的審查,重點審查電氣安裝工程及施工正現(xiàn)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監(jiān)理工程師除了進行文字審查以外,還應與承包單位的技術人員交談,了解方案的真實性及可信程度。有針對性地制訂監(jiān)理措施。掌握具體施工方案、質量保證措施。審查相關專業(yè)工序安排及銜接、交叉關系和預留部位、預埋件的保障手段和質量措施,及成品保護手段。 (3)參加審核工程項目實施總進度計劃,主要審查電氣安裝工程是否符合總工期控制目標的需要,是否合理安排了電氣安裝施工期,以及施工方案的協(xié)調性及合理性。了解工程進度安排勞動力及機具情況。 (4)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是確保工程施工順利進行的先決條件。施工用電要求確保安全可靠,準確計算施工用電負荷;合理分配負載;正確選用導線截面及開關整定值,用電器具經檢查合格后準許使用。 (5)監(jiān)理工程師組織土建與電氣專業(yè)人員進行中間驗收,電氣設備安裝前土建施工應具備下列條件: ①屋頂樓板施工完畢,不得遺漏; ②室內地面基層施工完畢,并在墻上標出地面標高; ③預埋件及預留孔符合所設計要求,預埋件牢固; ④混凝土基礎及構支架達到允許的強度和剛度,其坐標位置、標高、外形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設備支架焊接質量符合要求; ⑤模板、施工設備及雜物清除干凈,并有足夠的安裝場地,施工道路暢通; ⑥基坑已回填夯實; ⑦土建結構驗收時電氣施工人員應按內墻水平線、墻面線、按圖查對核實預留施工孔洞及預埋管路、箱盒。符合要求后將箱盒穩(wěn)定好。 全部暗裝電氣工程的管路安裝完畢并將管路掃通,查對位置和管路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3.2智能建筑工程 3.2.1檢查工程設計文件及施工圖紙的完整性,智能建筑工程必須按已審批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實施。參加圖紙會審并做好記錄,出現(xiàn)設計變更時按規(guī)范要求填寫設計變更審核表。 3.2.2檢查施工現(xiàn)場質量管理檢查制度和施工技術措施。 3.2.3必須按照合格技術文件和工程設計文件的要求,對設備、材料和軟件進行進場驗收。工程中采用新材料、新產品是應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 3.2.4產品質量檢查應包括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或實施生產許可證和上網許可證管理的產品,未列入強制性認證產品目錄或未實施生產許可證和上網許可證管理的產品應按規(guī)定程序通過產品檢測后方可使用。 3.2.5硬件設備及材料的質量檢查重點應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及電磁兼容性等項目,可靠性檢測可參考生產廠家出具的可靠性檢測報告。 3.2.6軟件產品質量應按以下內容檢查: (1)商業(yè)化的軟件,如操作系統(tǒng)、數(shù)據庫管理系統(tǒng)、應用系統(tǒng)軟件、信息安全軟件的網管軟件等應做好使用許可證及使用范圍的檢查。 (2)由系統(tǒng)承包商編制的用戶應用軟件、用戶組態(tài)軟件及接口軟件等應用軟件,除進行功能測試和系統(tǒng)測試外,還應根據需要進行容量、可靠性、安全性、可恢復性、兼容性、自診斷等多項功能測試,并保證軟件的可維護性。 (3)所有自編軟件均應提供完整的文檔(包括軟件資料、程序結構說明、安裝調試說明、使用和維護說明書等)。 3.2.7設備及材料的進場驗收具體要求如下: (1)保證外觀完好,產品無損傷、無瑕疵,品種、數(shù)量、產地符合要求; (2)設備和軟件產品的質量檢查應執(zhí)行本章第3.2節(jié)的規(guī)定; (3)依規(guī)定程序獲得批準使用的新材料和新產品除符合本條規(guī)定外,尚應提供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相關證明文件; (4)進口產品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規(guī)定外,尚應提供原產地證明和商檢證明,配套提供的質量合格證明、檢測報告及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資料應為中文文本(或附中文譯文)。 3.2.8工程實施前應做好與建筑結構、建筑裝飾裝修、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建筑電氣、通風與空調和電梯等分部工程的接口確認,應做好隱蔽工程檢查驗收和過程檢查驗收。 3.2.9采用現(xiàn)場觀察、核對施工圖、抽查測試等方法對工程設備安裝質量進行檢查和觀感質量驗收。 3.2.10系統(tǒng)檢測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系統(tǒng)安裝調試完成后,已進行了規(guī)定時間的試運行。 (2)已提供了相應的技術文件和工程實施及質量控制記錄。 依據合同技術文件和設計文件,以及規(guī)范規(guī)定的檢測項目、檢測數(shù)量和檢測方法,制定系統(tǒng)檢測方案并經檢測機構批準實施。 3.2.11其他措施可參照本章電氣工程部分。 4、電氣安裝工程、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監(jiān)理要點 施工過程中的監(jiān)理控制是把好質量的最后一關。監(jiān)理工程師要堅持每道工序不驗收認可,不準轉入下道工序的原則。必須熟讀設計圖紙,默記供電方案及關鍵數(shù)據,對有關圖紙會審記錄和設計變更單,應及時標注在相應的施工圖上。 4.1執(zhí)行持證上崗制度,電氣技術管理人員、操作人員,應有相應的技術職稱和有效合格的崗位操作證,并登記備案。監(jiān)理工程師要掌握了解技術素質及流動情況,做到心中有效。 4.2落實電氣工程施工條件,監(jiān)理工程師要對施工方報來的各項工程及隱蔽工程報驗單,以施工圖紙和規(guī)范及施工工藝標準要求認真審查。問題、疑點、缺陷應及時處理,交代清楚,不得遺留到下道工序。 4.3監(jiān)理工程師要嚴格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做好工程洽商。發(fā)生設計、工藝、材料、設備變動都應先辦理工程洽商再施工。各項手續(xù)以文字為憑,及時填寫日志,掌握施工動態(tài)。 4.4監(jiān)理工程師要檢查監(jiān)督承包單位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健全,落實三檢(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三按(按圖紙、按工藝、按標準)制度執(zhí)行情況。 4.5對供電系統(tǒng)、切換系統(tǒng)主要設備的安裝調試,監(jiān)理工程師要親自監(jiān)督檢驗,掌握詳細的技術資料及真實情況。檢查是否滿足設計要求和施工驗收規(guī)范要求,做好記錄。 4.6對施工中的新技術、新設備、新藝、新方法及代用器材,施工中必須修改的工藝及方案,監(jiān)理工程師必須對照原設計要求,進行審核,并取得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的書面同意,及有關業(yè)務部門的認可。 4.7監(jiān)理工程師要定期參加工地例會,根據需要組織召開專業(yè)性協(xié)調會議,如加工訂貨劃項會、建設單位直接分包的項目與總承包單位之間的劃項會、專業(yè)性較強的分包單位進場協(xié)調會。 4.8在承包單位質檢人員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對承包單位報驗的部位進行隱蔽工程驗收。要及時全面收集相關技術資料及檢驗記錄。按實際進度及質量情況,按期填寫進度表,工程質量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規(guī)定的要求。做好中間測試和收尾調試,具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竣工圖資料。 4.9結合供用電條件,必要時可協(xié)助建設單位擬定相應的運行規(guī)章制度,為初送電試運行創(chuàng)造條件,順利地轉入工程保修階段。 4.10電氣安裝施工與其他專業(yè)施工配合及協(xié)調監(jiān)理工程師要在施工全過程中始終督促、檢查,協(xié)調電氣專業(yè)與其他專業(yè)的配合關系,明確職責分工,加快過程進度,保證工程質量,降低消耗。 4.10.1基礎施工階段,督促土建專業(yè)施工人員按土建圖注明的穿過基礎的管線位置預留孔洞,電氣專業(yè)人員配合土建施工,預留土建圖中為注明的應預留孔洞及需埋入基礎墊層的管線、接地裝置。 4.10.2結構施工階段,督促電氣專業(yè)人員與土建專業(yè)人員密切配合,對防雷設施及引下線的施工,對距地面1.8m處引出斷鏈檢查點,每三層設置一個均壓帶,均應提前備好預埋件,土建施工到位時及時埋入。 4.10.3抹灰階段: (1)督促檢查電氣工程的箱、盒、管卡、套管是否齊全完好,不合格及時補救、修理。 (2)巾壁紙或噴漿前應檢查輕體結構上箱、盒、管卡和預留孔位置及尺寸,發(fā)現(xiàn)遺漏及時補救。 (3)電氣工程師的管路、配電箱貼臉面等應安裝完畢,如與墻面不平或有缺口,應及時補救。 (4)箱、盒口要規(guī)矩平整,不允許留大喇叭口,應與墻面一致。 (5)電氣施工人員必須將箱、盒封堵(用紙或其他物)保護箱體,防止污染,掉進異物。 4.10.4噴漿及其后期階段: (1)督促噴漿人員保護好接線盒、開關盒、插座盒、箱、盒。 (2)噴漿后進行照明器具及面板的安裝,操作時站位正確,保護土建成品,防止墻面弄臟碰壞。 4.10.5電氣施工與土建配合時應掌握的幾條線: (1)軸線,通過軸線計算出管、線、箱、盒的平面位置及相互關系。 (2)水下線,一般為50線或1m線,電氣器具以此位置定位。 (3)墻面線,抹灰前土建沖筋確定墻面,電氣施工應以此標準,調整各種盒及箱位置。 (4)吊頂下皮線,精裝修時,吊頂下皮線是調整安裝嵌入式燈具及拉線開關,接線盒位置的基準。 (5)隔墻線及門中線,以此為據確定燈具、開關的位置。 5、電氣安裝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常見質量通病 5.1材質與試驗檢查方面 5.1.1主要設備與材質不符要求 (1)缺產品說明書及足以證明材質性能的出廠合格證; (2)缺設備進場后,使用前的產品型號、規(guī)格、外觀檢查及按規(guī)范規(guī)定項目的試驗記錄; (3)材料、設備未按規(guī)范和設計規(guī)定適用的場所使用; (4)產品出廠合格證、材質證明手續(xù)不符合要求。 5.1.2設備試驗、調試記錄、試運轉記錄的缺陷: (1)設備安裝后,缺按國家設計規(guī)定的項目要求進行的單位(系統(tǒng))試驗,調試及運轉記錄; (2)試驗、調試報告是由非主管部門認定的試驗單位提供; (3)動力、照明等分項工程,未按層、段、區(qū)系統(tǒng)調試,甚至甩項、無記錄; (4)工程交接驗收資料和文件不全。 5.1.3絕緣、接地電阻測試記錄不符合要求: (1)未按系統(tǒng)分主子線、分支線進行層、段、區(qū)絕緣電阻測試或阻抗值不符合要求; (2)電氣設備和防雷設施的接地裝置及設計有要求的接地電阻測試報告,是由非主管部門認定的試驗單位提供。 5.1.4陷檢不及時,缺漏項,重要問題交代不清,質量問題缺處理結果。 5.2管路敷設通病 5.2.1一般管路敷設通?。? (1)敷設于多塵及潮濕場所的電線管路,管口及管子連接處未做防潮密封處理; (2)電線管路穿過建筑物變形縫時,或經過建筑物基礎時,未做補償,未加保護; (3)管路彎曲處有折皺、凹穴及裂縫等現(xiàn)象;彎扁度大于管外徑的10%;彎曲半徑大于規(guī)定值; (4)管路超過規(guī)定長度上限值時未加接線盒及補償裝置; (5)進入箱、盒的排管長短不一,排列不齊或不到位; (6)明配管路不平不直,排列不齊,固定點不符合規(guī)定,油漆污染; (7)管路與煤氣、熱力、蒸汽等管路平行或交叉敷設間距不符合要求時,未采取相應隔離措施; (8)暗敷設位置不當,不能保證足夠保護層,或保護未用高標號水泥砂漿。 5.2.2鋼筋敷設通病: (1)管內有鐵屑毛刺,管口不齊、不平不光滑; (2)未按規(guī)定進行除銹防腐; (3)管連接方法不符合要求; (4)管與設備連接使用金屬軟管引入設備時未用接頭、未做保護地線等; (5)配管與箱盒連接不焊跨接地線,或焊接長度不夠。 5.2.3吊頂內敷設時的通?。? (1)管材不符合要求; (2)管路不順直,不牢固,在能進入吊頂內有攔腰管、絆腳管; (3)對不能進入吊頂內的燈頭盒或接線盒深入頂棚太遠或盒口反向; (4)吊頂內有明露導線,接線盒缺蓋; (5)鋼管敷設不符合要求。 5.3配線工程通病 5.3.1管內穿線不符合要求: (1)導線規(guī)格、型號、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或規(guī)范規(guī)定; (2)先穿線后配管,或邊敷設邊穿線; (3)穿線前未掃管、或掃除不凈、管內有雜物; (4)先穿線后裝護口; (5)濕作業(yè)未完成提前穿線,而無防水防潮措施; (6)垂直向上管口,穿線后未做封堵處理; (7)管內導線總截面積(包括外護層)超過管內總截面積40%; (8)垂直導線超長時,未加固定卡子; (9)同一路導線未穿入同一管內,導線在管內有接頭。 5.3.2導線連接通?。? (1)銅線連接未刷錫; (2)連接管、接線端子壓膜的規(guī)格不符,連接不牢固、松動、脫落、頂絲壓接前有斷股、傷芯現(xiàn)象; (3)包纏絕緣帶不勻,不嚴密,未達到原有絕緣強度; (4)機螺絲壓接頭時未用彈簧墊圈; (5)剝皮損傷線芯,削線過長露線芯; (6)導線接頭不在接線盒上(分線盒)內; (7)導線穿配電箱金屬孔無保護。 5.4配電箱、盤質量通病 5.4.1箱體加工不符合要求: (1)不是經認可的專業(yè)廠生產的產品; (2)加工粗糙、質量不符合要求; (3)金屬箱盒不先做防銹防腐處理; (4)用電焊、氣焊開孔,不是一管一孔; (5)木箱、盤劈裂,不按規(guī)定防腐,無通氣孔,容量30A以上的木制盤面未加裝鍍鋅鐵皮; (6)油漆未兩面油漆,不美觀。 4.2箱盒裝置不符合設計要求: (1)位置=標高不符合設計要求或規(guī)范規(guī)定; (2)固定不牢,受力不均,箱盒與墻面不平正; (3)箱、盒口抹灰甩槎,不規(guī)整、不修抹,蓋板蓋不嚴; (4)箱后墻面抹灰無措施,空裂、脫落; (5)預埋箱盒穩(wěn)裝不牢不正、不平墻、偏移、深凹入墻; (6)消火栓箱內信號線無接線盒或在箱后,不便檢修; (7)壁柜內配電盤無防火隔熱措施,箱盤及金屬支架無接地或無專用接地點;對裝有電器的可開啟箱門,未做跨地線; (8)箱內配線有接頭,盤內二次線用鋁線;盤后配線未綁扎或不整齊; (9)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混用,未調零線端子板,且線徑不符合要求; (10)盤內閘具未標明回路名稱。 5.5燈具安裝通病 5.5.1燈具位置不符合要求: (1)樓板預埋燈們不在室中心; (2)有條格分塊的吊頂,燈具、吊扇未按格塊分均勻; (3)多組燈具不成行、不成列,橫不平、豎不直; (4)吊燈、吊扇不垂直,不平正,雙鏈吊不垂直、不平行; (5)燈具觸碰其他構筑物,對地距離不符合要求。 5.5.2木臺、塑料臺安裝不符合要求: (1)安裝不牢、不平整、燈不居中; (2)木臺粗糙,刷油質量不好; (3)塑料臺強度不夠。 5.5.3燈具安裝不符合要求: (1)燈具超過3kg未預埋構件; (2)超過3kg的或非定型大型的燈具,埋件無結構驗算,軟線吊燈限于1kg,無防玻璃罩下落傷人措施; (3)一般燈具使用木楔或粘接法固定,不可靠; (4)吊頂、固定燈具,無專設框架或未與主龍骨連接; (5)未使用鍍鋅螺絲,導線穿過金屬孔無保護,燈頭相線反接。 5.5.4保護線安裝不符合規(guī)定: (1)燈具離地面低于2.4m時,金屬外殼未做接地(接零); (2)進入吊頂內照明燈具,金屬外殼未做接地(接零)。 5.5.5軟線吊燈安裝不符合規(guī)定: (1)吊線兩端不打保險扣,或有扣不起作用,吊線長度不符合要求; (2)自在器吊燈未套塑料管,其燈頭形式和距地高度不符合要求; (3)軟線端頭不盤卷,不刷錫砸扁,電源線連接方法不當,有編織層導線未做絕緣臺。 5.5.6露天及潮濕場所未用防水型開關。 5.7插座安裝通病 5.7.1住宅及兒童活動場所插座低于1.8m時,未采用安全型插座; 5.7.2相、零、地線顛倒,壓接位置不符合規(guī)定; 5.7.3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混用,插座標高不一致,超允許偏差; 5.7.4室內外及距水源較近插座未用防水防濺插座; 5.7.5漿活污染,螺絲脫扣。 5.8防雷與接地通病 5.8.1接地體安裝: (1)埋設深度小于0.6m,位置、組數(shù)不符合設計要求; (2)接地體、接地線焊接倍數(shù)不夠,焊接質量不好,未做防腐,材質不符合要求。 5.8.2防雷設施安裝不符合要求: (1)避雷網(針)保護角不夠,安裝位置不當;接閃器與撐桿采用焊接,未用卡子固定; (2)避雷線支點間距不當,遇沉降、變形縫未做補償處理,未用鍍鋅鋼材; (3)避雷線連接時焊接質量不好,焊接倍數(shù)不夠,只焊單面,防銹防腐不當; (4)避雷線彎曲半徑不符合規(guī)定,直線段不順直,引下埋線不做斷接卡子或位置不當,保護方法不當; (5)與屋面突出金屬構筑物未連接,或金屬結構本身非焊接,未單引避雷或跨焊連接處理; (6)利用結構主筋作引下線時,只用單筋或非對雙根角筋,且中途位置變換,焊接質量不好或不焊,結構上露出引上線截面不符合規(guī)定; (7)節(jié)日燈、彩燈沿避埋線平行敷設,不符合安全要求; (8)地面以上人觸及部位避雷線防護措施不當; (9)在已有避雷裝置保護角范圍外的建筑物,未設避雷系統(tǒng); (10)高層建筑、缺防雷擊及防側擊措施,或不按規(guī)定施工。 5.8.3接地(零線)安裝不符合要求: (1)接地(零)螺絲未加彈簧墊圈; (2)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混接; (3)由于絕緣損壞而可能帶電的電氣裝置,其非常帶電的金屬部分未做接地保護; (4)金屬燈具距地2.4m以下時未接地; (5)地(零)線采取串連接法(特別是電氣裝置不單獨接地時); (6)中性點直接接地,供電系統(tǒng)、工作零線兼做保護零線時,其零線小于規(guī)定值。 5.9與其他專業(yè)的配合不協(xié)調的通病 5.9.1現(xiàn)澆結構中,暗敷管未能在鋼筋綁扎后及時敷設,影響了土建進度或土建只考慮進度,不適當安排電氣施工時間造成漏敷或少敷; 5.9.2磚混結構中,應預埋的電線盒、管漏埋或少埋;結構施工后剔鑿打洞斷筋使結構受損; 5.9.3暗埋預埋及位置不當,給土建帶來麻煩,土建不注意成品保護,影響了電氣施工質量,互相影響,互相牽制; 5.9.4噴漿時,電器不加遮擋保護,造成污染,電工穿線時污染墻面; 5.9.5設計不周,各專業(yè)聯(lián)系不夠,造成同一位置,電氣管道與其他專業(yè)管道發(fā)生沖突。 6、電氣安裝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驗收時應提交的資料文件 6.1電動機 6.1.1變更設計部分的實際施工圖紙; 6.1.2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 6.1.3制造廠家提供的產品說明書、試驗記錄、合格證明及安裝圖紙等技術文件; 6.1.4安裝技術記錄(包括電機抽芯檢查記錄、電機干燥記錄等); 6.1.5調整試驗記錄。 6.2配電盤、成套柜及二次回路結線 6.2.1變更設計部分的實際施工圖紙; 6.2.2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 6.2.3制造廠家提供的產品說明書、試驗記錄、合格證明及安裝圖紙等技術文件; 6.2.4安裝技術記錄; 6.2.5調整試驗記錄。 6.3蓄電池 6.3.1制造廠家提供的產品說明書、合格證明及有關技術文件; 6.3.2安裝技術記錄(充、放電記錄及曲線等); 6.3.3材質檢驗報告。 6.4低壓電器 6.4.1變更設計部分的實際施工圖紙; 6.4.2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 6.4.3制造廠家提供的產品說明書、試驗記錄、合格證明及安裝圖紙等技術文件; 6.4.4絕緣電阻和耐壓試驗記錄; 6.4.5經調整、整定的低壓電器調整記錄。 6.5配線工程 6.5.1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 6.5.2變更設計部分的實際施工圖紙; 6.5.3安裝技術記錄(包括隱蔽工程記錄); 6.5.4試驗記錄(包括絕緣電阻的測試記錄)。 6.6電氣照明 6.6.1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 6.6.2制造廠家提供的產品說明書、試驗記錄、合格證明及安裝圖紙等技術文件; 6.6.3變更設計部分的實際施工圖紙; 6.6.4安裝技術記錄(包括隱蔽工程記錄); 6.6.5試驗記錄(包括大型燈具過載起吊試驗記錄)。 6.7接地裝置 6.7.1變更設計部分的實際施工圖紙; 6.7.2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 6.7.3安裝技術記錄(包括隱蔽工程記錄); 6.7.4試驗記錄(包括接地電阻的測試記錄)。 6.8智能建筑工程 6.8.1設備材料質量證明文件; 6.8.2隱檢(隨工檢查)驗收記錄; 6.8.3更改審核、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6.8.4工程安裝質量及觀感質量驗收記錄; 6.8.5系統(tǒng)試運行記錄; 6.8.6系統(tǒng)檢測記錄; 6.8.7子系統(tǒng)檢測記錄; 6.8.8強制措施條文檢測記錄; 6.8.9系統(tǒng)(分部工程)檢測匯總記錄; 6.8.10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驗收記錄。-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chuàng)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電氣工程 智能建筑 工程施工 質量 監(jiān)理 實施細則
裝配圖網所有資源均是用戶自行上傳分享,僅供網友學習交流,未經上傳用戶書面授權,請勿作他用。
鏈接地址:http://appdesigncorp.com/p-1203572.html